原标题:正厅丈夫落马后,妻子外逃9个月
“她做梦都没有想到,自认为设计得天衣无缝的外逃生涯会在短短9个月后就终结。”
10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介绍了内蒙古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原主任刘金水的妻子、职务犯罪嫌疑人王康玲被抓获归案的细节。
据介绍,王康玲是刘金水(另案处理)妻子,为内蒙古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二级单位干部。
2018年10月,刘金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案发后,王康玲畏罪潜逃,下落不明。
据追捕组人员介绍,王康玲具有极强的反侦查能力,出逃前已做好充分准备,有意隐匿其各种社会行为痕迹。此外,王康玲的弟弟还有专门用于与王康玲联络的另一部手机号码。
“考虑到王康玲身负重罪,遇有危急情况极易铤而走险,并可能导致出逃、自残甚至自杀,追捕组没有立即实施抓捕,而是制定详细计划,对实施抓捕时间、地点、方式、可能情况及应对手段等都做出周密布置。”追捕组成员介绍。
9月4日,追捕组在北京市顺义区某小区将王康玲抓获归案。
“政事儿”注意到,王康玲的丈夫刘金水与其下属,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原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唐利民勾结贪腐20年,涉案金额达6亿多元。
刘金水资料图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审查调查发现,二人在1997年5月至2018年9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进行股权置换、非法占有集体财产、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滥用职权造成集体资产重大损失、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案金额高达6亿多元人民币。
据公开简历,刘金水生于1949年1月,他20岁来到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后,历任三师二十三团排长、副连长、连长,后任乌拉山化肥厂合成车间副主任、主任兼书记、副厂长、厂长兼书记,1988年4月任内蒙古化肥厂筹建处主任。
1993年3月,刘金水调任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任理事会副主任、党组成员,4年后升任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官至正厅,直至2010年4月退休。
去年10月,刘金水被查,彼时他已退休8年半。而唐利民已于去年9月落马。
两人都于今年1月被“双开”,通报显示,刘金水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工作纪律,违规进行股权置换;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集体财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违规处理公务,致使集体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务,涉嫌受贿犯罪。
唐利民违反工作纪律,违规进行股权置换。唐利民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集体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据介绍,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向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党组和离退休党支部宣布对刘金水、唐利民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当天,社党组组织召开直属系统专题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剖析刘金水、唐利民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刘金水简历
刘金水,男,汉族,1949年1月出生,河北省保定人,1969年8月参加工作,197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1969年8月至1972年4月,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三师二十三团排长、副连长、连长;
1972年4月至1988年4月,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乌拉山化肥厂合成车间副主任、主任兼书记、副厂长、厂长兼书记;
1988年4月至1993年3月,内蒙古化肥厂筹建处主任;
1993年3月至1997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7年5月至2010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正厅级),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2010年4月退休。
2018年10月被查。
责任编辑:吴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