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谋人大工作区域协同发展大计 长三角26城等地方人大首聚上海

日期:10-18
人大常委会人民代表大会

原标题:共谋人大工作区域协同发展大计长三角26城等地方人大首聚上海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40周年。

发轫于改革开放,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的这40年,地方立法蓬勃向前,依法履职步履铿锵,基层民主稳步发展。

新时代人大工作、立法工作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新的挑战。昨天下午,长三角三省一市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研讨会在上海举行。长三角26个城市和示范区3个区县人大首次在上海会聚,共谋地方人大工作区域协同发展大计。

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衔接

40年前,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出了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的重大决策,使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有了专门的常设机构,为地方人大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行权履职开辟了广阔空间。

回顾40年的履职实践,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陈震宁深有体会:40年的工作历程使我们深切体会到,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有利于健全地方政权体制,将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在地方真正落地做实;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将人民当家作主在地方真正落地做实;有利于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将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职责在地方真正落地做实。

“这40年是在探索中前进、在前进中发展的40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表示:总结40年的履职经验,我们感到,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一以贯之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并在地方人大工作中不断加以探索、实践和完善。比如落实到立法工作中,就是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法主动服务改革。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说:这40年,我们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综合依托人大履行法定职责、代表发挥主体作用、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特别是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市县乡全覆盖,变“盆景”为“风景”,变“为民作主”为“由民作主”,打造了浙江人大工作的又一张“金名片”。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琍谈到,我们在学习和实践中领悟到,勇于创新创造,既是40年来地方人大工作蓬勃发展的重要动因,也是今后继续与时俱进的不竭动力。接下来要在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中不断强化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

长三角立法协同大有可为

“立法工作协同是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人大协同合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大有可为的协同合作领域。”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说。

而长三角一体化立法协同,始于环境立法合作。2014年,由上海倡议,沪苏浙皖四地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长三角三省一市大气污染防治协调机制的制度化,实现我国区域立法协作“零的突破”。目前,这一合作已转入水污染防治领域,已建立四地法制部门的长效合作机制。

去年,首次实施了长三角区域水源地和大气执法互督互学。今年,聚焦区域联防联控,上海继续发挥龙头作用,完善协作机制,强化联合行动,深入推进秋冬治污攻坚、流域协同治理、生态环境信息共享、环境信用联合奖惩、临界市县区生态环境协作互联互通,合力推动绿色生态长三角建设。

“要高站位跟进、高起点融入一体化发展大格局。”江苏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谈到,目前三省一市已建立长三角地区人大工作协作机制,并不断向更广范围和更深层次发展。而省级以下地方人大之间多数还只是处在点对点的交流阶段,协同动作的探索尚未全面破题,既有待省级层面作出“上层设计”,提出指导性意见,也有待地方人大先行先试、创新实践。

“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人大代表是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跃敏建议,聚焦一体化工作重点,联动开展代表活动,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在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同时在生态环保共治、文化旅游共享等方面,探索长三角区域人大立法、监督的协同合作。

“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引领下,三省一市,26个城市是命运共同体。”浙江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苗振清表示,应该积极宣传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各项政策举措,全市域动员、全链式对接、全社会参与、全方面保障,及时推广成功经验,发挥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社会各方面对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积极性,营造凝心聚力、合作共赢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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