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拟规定: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的非津户家庭可购房
该政策还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的职工提出了包括落户、子女教育、医疗医保等多方面的优惠。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娇颖)昨日(10月15日),天津市发改委就《关于天津市促进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项目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拟规定,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项目,户籍暂未迁入天津的职工,其家庭在天津无住房的,可在天津购买1套住房,无需提供在津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该政策拟在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中关村科技城试行一年。
记者注意到,该政策还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的职工提出了包括落户、子女教育、医疗医保等多方面的优惠。
其中提到,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来津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对任职于企业3年及以上且在津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职职工,不受年龄限制,可以随项目来津工作落户。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项目,其企业职工在京冀两地缴纳医疗保险的,为其提供医疗服务保障,落实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制度,探索实行医疗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在优化职工子女教育保障方面,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项目,项目承接区为其企业职工中非天津户籍子女提供义务教育保障,对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根据天津公办、民办学前教育资源情况进行安排。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项目,经北京市教委批准同意,对具有北京户籍随迁子女在天津接受义务教育的,回京后到原学籍所在学校就读。
此外,还提出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项目提供投融资扶持保障,加大来津企业奖励和支持力度。对北京市、区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来津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对整体搬迁或新注册落户天津的企业,三年内给予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新京报记者吴娇颖
编辑丁天校对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