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评论:夺取扫黑除恶新胜利要谨防"过关"主义抬头
记者从11日至12日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上获悉,截至9月25日,全国打掉涉黑组织2367个,打掉涉恶犯罪团伙29571个,34792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法制网10月12日)
扫黑除恶是党中央在准确判断城乡涉黑涉恶问题、科学分析病灶策略基础上,顺应时势民意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打击违法犯罪的重要举措。近两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像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在神州大地轰轰烈烈地展开,所到之处一颗颗涉黑涉恶毒瘤被清除,社会风气不断净化,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不断提高。
然而,看到成绩时,还要看到不足。扫黑除恶和脱贫攻坚战、蓝天保卫战同时展开,且拉锯时间长,加之其他行业领域工作纷繁复杂,有些部门、有些干部难免出现懈怠情绪。守土有责、守土负责,任何机关、任何干部没有理由在这项工作上掉链子,应该负重前行,深挖细掘打赢这场硬仗。
深挖细掘必须强使命敢担当。深化扫黑除恶是不容松懈的政治任务,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性,增强政治自觉,扛起使命担当,把斗争摆在突出位置,以有黑必除、雷厉风行的态度推动社会风气改善。这就要求我们要严肃工作态度和工作纪律,谨防“过关”主义抬头,把时间精力集中在抓行动落实、办扫黑实事上。要紧盯材料扫黑、口号扫黑、数字扫黑等形式主义问题;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紧盯重点案件、疑难案件整改落实问题。要改变工作方式,优化督导检查,以果决的执行力杜绝扫黑除恶弄虚作假、拖拉散漫。
深挖细掘必须出重拳办大案。消灭黑恶势力,必须有敢为人先、勇争前列的勇气。要加大线索核查,深入发动干部群众参与,为扫黑除恶提供信息支援、舆论支持;要建立涉黑涉恶信访举报渠道,加强重案要案、疑难案件分析,实现陈年旧案、信访积案、疑难杂案盖棺定论;要调配行业领域的能人巧匠,加大查缉案件力度,提高破案质效,严格依法查办,实现涉黑涉恶审判公允,树立起法治信仰,夯实好法制威信。
深挖细掘必须建机制防未然。断掉黑恶势力根基,必须从源头上铲除。要建立长效预防机制,深化涉黑涉恶易发多发领域的治安管控,坚持预防措施边打边建,压缩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要围绕平安建设,推进城乡依法治理,破解“法不下乡”的难题,把扫黑除恶融入城市文明建设、农村文明新风建设中,成为社会文明判定的新标准;要坚持循序推进扫黑除恶目标任务,制定科学合理的作战方法,对那些嚣张跋扈、草菅人命的涉黑涉恶案露头就打、绝不姑息,以严肃公正的态度做好长期斗争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