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0年国考江苏地区招录977人
2020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考试报名于10月14日启动,报考者可在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网上报名。这是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实施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第一次招考,计划招录2.4万人,涉及中央和国家机关86个单位、23个直属机构。同去年相比多招录近万人。其中涉及江苏的职位622个,共招录977人,比去年增加425人。
今年国考仍然坚持基层导向。中央机关和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重点选拔经过基层历练的优秀人才,77.3%的录用计划补充到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有2700余个计划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与往年不同的是,这一群体中新增“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机构职位,视情况单独或者综合采取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适当调整年龄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同时,允许从中拿出一定数量的县(区)级及以下机构职位面向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刑法修正案(九)》中相关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具体解释,并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国考中作弊将受刑事处罚。《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