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看穿式监管的核心,是识别最终投资者
沪深港通实施看穿机制,可以解决交易的匿名性问题,确保监管的及时性。
2019年10月11日,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达成共识,拟启动并于近期推出沪深港通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并且发布《关于实施沪深港通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的联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沪深港通看穿式监管有了新进展。
此前沪深港通沿用香港证券市场的“二级账户”架构,实时监控仅能看到香港经纪商信息,无法看到买卖申报的具体投资者。2018年9月26日,沪深港通北向投资者实施识别码制度,北向看穿机制先期实施,每位北向交易客户编派一个券商客户编码,向港交所提供客户的识别信息同时,也将把识别信息提交给内地交易所。
按此次《公告》,在沪深港通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下,沪深交易所以及中证登将向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传输沪深港通南向投资者识别码。这意味着,沪深港通的南向看穿机制(投资者识别码制度)也将进一步完善,内地投资者交易及持股情况也将向香港证监会开放。
沪深港通实施看穿机制,可以透过名义账户(经纪商)识别投资者身份,进而解决交易的匿名性问题,由此连带产生的最大好处,是可以确保监管的及时性,交易所无需向证券经营机构调阅客户资料,就能马上知道具体投资者的相关信息,在交易时段就可进行调查分析和取证、而不是事后调查,有利于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及时固化相关证据;基于相关监管线索,监管部门还可及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遏制异常交易行为、防止违法违规后果进一步蔓延或扩大。
看穿式监管可直接看到股东名册上的具体投资者,包括大股东、资金主力等关联账户,由此还可发现单独或联手操纵、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在看穿式监管制度下,监管部门可以了解投资者资金流入流出等情况,为研判市场风险提供参考。
在沪深港通机制下实行看穿式监管,有个问题不得不提,比如某投资者在A股市场开户有个识别码,而该投资者也可能直接在港股市场开户、也有个识别码,这两个识别码是否应该一致,是否应该把它看穿、当成一个投资者?否则,若两个识别码不一致、被当成两个投资者,两个账户联手操纵等违规行为就可逃脱法律打击。这也应该在内地与香港监管部门的考虑之列。
尤为重要的是,看穿式监管发生作用的前提,是监管部门必须能看清谁是真正的最底层或最终投资者。但现在A股市场一些主力操纵市场的一个手法就是借用配资账户实现匿名操纵,而一些证券营业部则可能在主力庄家与配资公司之间穿针引线,即便按目前沪深港通的穿透制度,对配资账户监管部门能看穿到底的投资者,也只是虚假的人头户。这样一来,看穿式监管就被化解于无形,等于拳头打在棉花上。
未来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在采集相关客户信息的同时,更要确保登记的客户就是最终投资者,要防止主力庄家借用账户隐身的反穿透行为,这不仅是沪深港通证券监管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A股市场监管同样需要解决的问题。
建议证券公司等在采集投资者相关信息时,应通过与账户本人亲自见面或通过网络见面等方式予以核实,证券公司以前做过的相关工作可不再重复;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等采集的信息,要通过抽样调查的方式予以核实,对于虚报信息要严厉惩处。
有些投资者在登记相关信息后,为贪图利益在配资公司等协助下将账户出借给庄家,对此类投资者、配资公司以及充当中介的证券公司也应予以处罚。
熊锦秋(财经评论人)编辑汪世军校对范锦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