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旧版社保卡将于明年底停止使用市社保中心推出社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经办试点
日前,修订后的《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公布,将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旧版社保卡将于2020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持卡人应当重新申领新版社保卡。
去年1月起,本市试点换发具有金融功能的单芯片双界面新版社保卡,并于今年1月在全市推开。由于新版社保卡与旧版社保卡在申领对象、基本功能、办理程序等方面均有较大变化,社保卡的管理部门和体制也有调整,《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也进行了全面修订。
《办法》对新版社保卡的申领对象范围作了扩展,明确本市户籍人员以及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申领社保卡,境外人员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也参照该办法执行。
按照“一门受理”“一网通办”的要求,申请人可以通过社区服务网点、银行服务网点和网上服务平台等途径申领社保卡,经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后台核验通过后,由市信息服务中心制卡并发放。
又讯,日前,市社保中心推出社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经办试点。申请人在申请办理社保业务时,因各种原因造成申报材料不齐,且缺少的办事材料已纳入告知承诺证明事项范围的,可书面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经办机构将先予受理,并通过跨部门数据比对等方式对申请人承诺事项进行核实,并按规定将办理结果反馈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