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州禁行电动自行车将出细则专家:引导合理使用更关键
《通告》指出,2024年以后,福州市将适时在城区三环路(含)以内道路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婷婷)又一座城市收紧对电动自行车管控。10月9日,福州市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2024年以后,适时在城区三环路(含)以内道路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一时引发争议。
今天(10月12日),记者从福州市委宣传部获悉,预计本月下旬,福州市将出台政策细则,包括电动车具体车型、行驶具体道路等。谈及政策出台的目的,工作人员表示,这在《通告》中有所体现,即加强福州市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据福州日报报道,今年8月29日,福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分组会议,福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人介绍,福州市目前上牌电动车总量在209万辆左右,且每天都在增长。经测算,绿灯放行时,路口90%的电动车必须占用机动车道通行。“现在福州的地铁建设与公交运行线路正在加密,公交布局逐步完善,城区对电动车总量进行控制已具备可行性。”
电动车过多引发的交通混乱、事故频发等现象屡见不鲜。有声音建议,可采用多年前禁“摩的”做法,通过号牌管理实现城区特定区域和路段禁限行电动车。
《通告》指出,2024年以后,适时在城区三环路(含)以内道路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目前,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主要区域均位于三环路以内。《通告》明确,对通告发布之日前在五城区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回收补偿政策,政策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
《通告》还提出启用电动自行车新式号牌,对存量电动自行车进行重新登记上牌。设置6个月的更换号牌过渡期,逾期未更换号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公告牌证作废,不再更换新号牌,且不得继续在道路上通行。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城市交通中心主任程世东表示,从国家层面来看,治理电动自行车不是为了解决交通拥堵,而是为了解决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电动自行车速度相对较快,会对骑行者、道路行人以及小汽车带来一些安全隐患。
“但我认为,电动自行车不该直接禁行,而要引导骑行者更合理、更好地使用,尽可能降低弊端,因为这是老百姓比较认可的一种出行方式。”在程世东看来,我国出台的电动车自行车管理政策从各个方面进行了充分论证分析,如果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使用过程中能保证比较高的安全水平。生产者、销售者都应按照这个标准生产、销售,骑行者也应该多注意文明骑行,这是当前最应注意的问题。
新京报记者吴婷婷
编辑张畅校对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