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材料不齐也能先办事,上海社保推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经办试点
摘要:因各种原因造成申报材料不齐,且缺少的办事材料已纳入告知承诺证明事项范围的,可书面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经办机构将先予受理。
走到办事窗口,才发现材料不齐,办不了业务,只能白跑一趟。今后在办理社保业务时,这样的烦恼将有新的解决办法。继“容缺经办”之后,上海市社保中心日前推出社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经办试点,持续发力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形式。
自10月起,申请人在申请办理社保业务时,因各种原因造成申报材料不齐,且缺少的办事材料已纳入告知承诺证明事项范围的,可书面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经办机构将先予受理,并通过跨部门数据比对、函请相关部门协助核实等方式对申请人承诺事项进行核实并按规定将办理结果反馈申请人。
如申请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的,将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经办机构将对其申报业务作不予办理结论或撤销原审核结论,取消其承诺办事资格,并纳入社保信用管理。
目前首批纳入社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试点清单的包括:
此前,上海社保中心已经试行社保业务“容缺经办”,申请人办理社保业务时,如果提交的申报材料有欠缺,可先锁定申报事项和申请主体,申请人承诺在规定期限内补全的,经办机构可先予办理和受理。若未按期补正,经办机构将撤销原出具的核定结果且原结果自始无效,同时申请人将被取消容缺办理业务资格并纳入社保信用管理。
首批纳入容缺经办的业务共计18项,包括参保登记、停止缴费、参保人员(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集体转移、参保人员(单位职工)社会保险费一般补缴等。
栏目主编:张骏
文字编辑:吴頔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苏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