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再出发|看见,是改变的开始
全国法治巡讲团第五组在青海省巡讲期间,共向6所学校的6000多名学生开展了预防校园欺凌讲座。这是巡讲期间每所学校都主动提出的一个主题,足以体现学校对于校园欺凌的重视,也说明了校园欺凌的普遍性。
翻看孩子们课后写的一张张纸条,仿佛一块块石头压在我心上。“其实我无论以前还是现在,永远是被欺负的人。我胖,脸上有高原红,还有很多痘痘,很丑。他们给我起外号,会在背后说我身上有异味,会用水滋我,说是给我去掉异味。他们会在我头发上粘口香糖……我会一个人缩在被子里哭,慢慢的,我开始了自残,手腕上一道一道的伤疤,像他们对我说的话一样印在我心上。”
难以想象,这对于一个15岁的孩子来说,每一天都过得多么煎熬。校园欺凌为何如此猖獗,我们的孩子到底怎么了?
在每堂法治课中,我们都会邀请同学扮演“欺凌者”,并在其模拟“殴打”同学后请他谈谈自己的感受。“我打他的时候心里好像得到发泄,但是也有点害怕,万一真的打伤怎么办。”“打人的时候,有其他人和我一起做这个事情,我心里也没那么害怕了。”这些想法均体现出,未成年人对于自己行为的后果缺乏充分认知,人云亦云、随波逐流,在互相壮胆的心理支撑中滑向严重暴力的深渊。
在巡讲课堂中,我们也发现学生对于什么是校园暴力认知不足,普遍认为打骂才是校园欺凌的唯一方式,而对于随意起侮辱性外号、轻微暴力索取财物、肆意损坏学习生活用品、往被窝倒水等长期恶作剧行为及网络传播不实谣言等缺乏有效认知。这些行为不仅给受害者造成严重心理创伤,也会将欺凌者引向犯罪道路。如果未成年人对于这些恶作剧有正确的认知,知晓他们的行为与是否构成犯罪只存在“一墙之隔”,相信校园欺凌事件的数量将会有明显降低。
在巡讲课堂上,扮演“欺凌者”的同学也说出了这样的心声,“我知道打人不对,但是不知道有这样严重的后果。”“我知道欺负人不对,但是只要不让他受伤是不是就行了。”
针对上述误区,我们从涉及的罪名入手,剖析每种恶意行为可能触犯的罪名,从导致的后果入手,阐明每种恶意行为导致的心理和生理创伤,以及对自己和对他人人生道路产生的深远影响。“我曾经是一名欺凌者,现在想想被我欺负的同学是多么敦厚善良,我非常后悔。”课后的一张小纸条,边角已经被揉搓得有点卷起,述说着这位同学心里的懊恼与悔恨。
校园欺凌的发生与校园的关联显而易见,但是部分学校对学生中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常常不闻不问、听之任之,出了事要么轻描淡写,要么大事化小。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助长了校园暴力事件频发,同时,学校很多时候看到了也不知如何处理。
在巡讲课堂上,往往都有德育主任及班主任等老师在场,我们希望他们作为学校保护的实施者能够正视这个问题。当然,教师不应仅仅成为减少校园欺凌的工具,我们需要了解他们内心深处的为难与内疚,找到做这件事的动力。
此外,很多实施校园欺凌的未成年人还缺乏家庭关怀与教育。因此,我们在教授孩子如何防治校园欺凌的同时,也制作了给家长的两个“锦囊”。一是以身作则,棍棒底下未必出孝子。重新建立起生活里重要的可信赖关系,给予孩子支持的力量,防止孩子在错误路上越走越远。二是正视问题,重视孩子的情绪反馈,不辜负孩子的信任。请孩子将锦囊带回给父母,告诉父母“爸爸妈妈,请你们认真听我说”。
“我每天看起来很快乐,可是谁知道我心里的痛苦。”“在生活中我一直是个小丑。”“在我二年级的时候就有几个哥哥欺负我,后来我选择了转学。现在我已经上初中了,只能假装已经忘记了那件事,却在我的心底留下了一个永远无法消失的疤痕。”……谁能想到,这都是初二孩子写给我的小纸条。人前,她们是性格活泼健谈、笑起来阳光自信的女孩;人后,却只能一个人默默痛哭,拒绝别人的帮助。这不是矫情,这是真实的内心。
今年2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共确定了6个方面46项改革任务,其中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构建了新的蓝图——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临界教育、分级处遇和保护处分制度。这些制度的落实,都将对校园欺凌现象有明显的预防和治疗效果。
看见,是改变的开始。改变了,也才能真正的看见。
(作者系“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再出发”第五组成员王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