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子同时与4名女性交往诈骗150多万,获刑12年

日期:10-10
已婚男子诈骗

原标题:已婚男子同时与4名女性交往诈骗150多万,获刑12年

新京报讯(记者刘洋)于2013年登记结婚的李某,此后同时与4名女性交往,其间编造借口让对方通过信用卡透支、贷款等方式给自己提供钱财。今日(10月10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通报,李某诈骗共计150余万元,因诈骗罪一审被北京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

称没钱开公司,男子让女友办信用卡套现

据判决书,被害人王女士做化妆品微商代理生意,因工作需要,她通过微信做推广添加了李某为好友。2015年3月,李某提出要和王女士合开公司,并建议王女士套用信用卡,称自己是单身,许诺将来会和王女士结婚。之后,李某通过王女士办理的信用卡刷了35万元开办公司,并将“女朋友”宋女士招聘进来工作。一年后,公司倒闭。

判决书显示,2018年7月,李某陆续以父母死亡、家庭困难,要在上海卖房抵押贷款但需要中介押金等为由,骗了王女士4万元。而李某在和王女士、宋女士恋爱期间,还于2017年8月和梁女士确定了恋爱关系。就在两个人交往了一个月后,2017年9月,李某开始与另一个女子魏女士交往,并拍了结婚照。

魏女士说,与李某认识两个月时,对方便称要办公司需要钱。她听从了李某的建议,办了6张信用卡,并将自己的工资给了李某应急。梁女士和宋女士也均表示,李某以这种方式向她们要过钱。

李某妻子李女士说,两个人在2013年10月10日登记结婚,婚后自己和丈夫感情很好。直到李某2018年案发,她才知道李某同时与多人交往并同居。

法院认定李某共诈骗150余万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3月至2018年8月间,在北京朝阳区安贞里、慧中北里等地,李某通过虚构其单身未婚欲与对方恋爱、结婚,或者母亲去世、卖房、买房、公司经营需要周转,以向其转账或使用对方信用卡套现的方式,骗取被害人梁女士、王女士、魏女士等人共计150余万元,用于个人挥霍。

李某承认,自己曾谎称没有结婚,与被害人恋爱。在炒期货过程中不断赔钱,他便编造借口骗钱。他骗来的钱都被用于还高利贷、网贷、信用卡,认可收到了被害人钱款150余万元,但是他认为,收到的钱款中只有王女士的4万元和梁女士的37万元是诈骗。李某辩护人则认为,其中只有4万元是诈骗,其他数额属民事纠纷。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李某诈骗数额为150余万元。遂作出上述判决,目前判决已生效。

编辑潘佳锟校对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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