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昆明市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0年)》印发“21条政策”鼓励社会足球场建设
近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明市教育体育局联合印发的《昆明市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0年)》显示,昆明市已梳理出支持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政策清单”,有鼓励设立足球发展基金等21条,以全面推进昆明足球场地建设。
规划领域
城市建设要考虑足球场设施布局
在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充分考虑足球场等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布局,合理增加城市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同时为城市新开发区域预留相应的体育场地建设空间;把兴建足球场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明确刚性要求,由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足球场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在配建体育设施中予以保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盘活存量,同时做好用地保障,积极扩大增量,并统筹考虑区域功能定位、交通条件等进行建设。
土地供应
严禁改变足球场地设施用地用途
在其他项目中配套建设足球场地设施的,可将建设要求纳入供地条件。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用地和原有土地兴办足球场地设施,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运营1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但严禁改变足球场地设施用地的土地用途,对于不符合城市规划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应由政府收回,重新安排使用。足球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符合现行税收政策的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优惠政策
鼓励社会资本设立足球发展基金
昆明对足球领域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足球场地设施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商业标准执行。城市足球俱乐部主场为政府所有的,在比赛日给予场地租金优惠。合理减免比赛日安保费用。为城市足球俱乐部主场比赛提供电视和网络直播。
昆明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拓展足球金融领域服务新业务;鼓励企业、社会资本单独或合作设立足球发展基金;鼓励新建居住区和社区配套建设足球场地,支持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改造现有设施、增加足球活动空间。利用闲置场地新建改造社会足球场地。紧密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充分利用城市荒地、闲置地、非建设用地,复合利用公共场地,创造条件建设小型多样的足球场地设施。依托社会足球场地支持培育各类社区足球俱乐部的发展。
人才培养
可特聘退役运动员发展校园足球
昆明鼓励社区、企业等设立相应岗位,吸引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从事社会足球指导工作;通过购买服务、特聘教师等方式,聘请退役运动员、教练员参与校园足球发展;由行业主管部门主导开展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支持退役运动员从事足球相关产业工作。
组织保障
将建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各级政府要把足球改革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整合资源,积极探索,狠抓落实。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支持本级足球协会工作,加强扶持和指导,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将足球改革引向深入。
同时,昆明将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足球发展联席会议机制。为持续推进足球改革发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建立昆明市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协同配合,共同推动足球改革发展。昆明还将加强足球行业作风建设,培育昆明足球文化,形成激励足球发展、有益于社会和谐进步的精神力量。(昆明日报首席记者廖兴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