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规范科创板企业定价:定价中是否存在各方博弈?

日期:10-09
中证协券商

原标题:中证协规范科创板企业定价:定价中是否存在各方博弈?

目前科创板上市企业比较少的情况下,各方博弈远远达不到充分的地步。

中证协规范科创板企业定价:定价中是否存在各方博弈?

10月8日,新京报记者从多家券商处核实到,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向各证券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科创板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要求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券商出具投价报告的要求予以明确。中证协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通知》属实。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了科创板投研估值定价依据。针对估值方法和参数选择,提出了提供至少两种估值方法作为参考等要求;针对估值结论,要求应给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整体市值区间、假设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下的每股估值区间、对应的发行市盈率、计算方式等。

针对监管层的考虑,首创证券研究所所长王剑辉分析称这跟目前市场上估值的困惑和疑问有直接的关系,监管机构肯定不希望某个单一集团的局部利益影响到市场长期发展,不希望刚刚显露的小问题成为结构性问题。

第一批科创板企业已经挂牌,业界共识是科创板企业尚无完善估值体系,估值难点在哪儿?该怎么估?同时,企业与投资人、券商投行之间,甚至券商内部是否存在博弈?长期来看,估值谁说了算?新京报记者特邀达晨创投董事总经理温华生(主导投资的紫晶存储已申报科创板上市、兼任紫晶存储董事)、专注新经济领域投资的华兴新经济基金董事总经理牛晓毅、首创证券研究所所长王剑辉聚焦以上问题展开了讨论。

新京报:科创板企业定价中是否存在各方博弈?

王剑辉:各方诉求是不同的,融资者希望估值是越来越高的,投资者肯定是希望估值越低越好。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大家的平衡,而券商中介机构作为桥梁,要把信息撮合。在券商内部,是“保荐+承销”机制,这实际上是一种制约机制,原先没有机制的情况下,券商作为中介机构,中介费是承销费,取决于发行价格,最后实质上利益跟融资者更为密切,这是过去存在的问题。而在科创板,券商的风投部门也可以参与,好像是给券商增加了一个投资机会,但实际上也形成了内部制约,因为跟投与否,以及跟投数量也会给其他报价机构起到示范作用,所以跟投者不希望价格高。

目前科创板上市企业比较少的情况下,各方博弈远远达不到充分的地步。因为上市企业较少,即使投资者希望估值低,但可能面临着企业较少拿不到低价份额的情况。

温华生:以发行25%股份来计算,也就是说发行完成后,公司有3/4的股份是上市前老股东的,有1/4的股份是发行时新股东的。某种程度说,新老股东是以3:1的比例分享企业获得融资后这个“新蛋糕”的利益,这种两方的分享,既有统一,也存在对立——估值低了对占3/4的老股东不公平,估值高了对占1/4的新股东不公平;其实还有管理层的诉求,即便管理层没有持股,他们代表公司的立场,也希望能多拿一些融资而有利于业务发展。因此,博弈的本质就是公司新旧股东和管理层这三方之间,不同身份立场、不同持股成本、不同投资期限之间,需要找到一个相对最合理的平衡。

成功的发行就是能平衡各方利益诉求,由企业和券商管理好各方的预期,并尽可能让绝大部分的利益方感到满意,满意的比例越高越成功。

券商作为承销商既为3/4的老股东和管理层服务,也以发行价为基础参与并和1/4的新股东站在了一起。这个不同比例的利益平衡工作自然也会延续到券商内部,要真正做好其实是很难的,国外资本市场的投行都是以很多年的实践才积累下来一套经验。

牛晓毅:科创板首先是重要的资本市场,短期来看标的比较稀缺,我觉得大概率登陆科创板后股价会涨,因为市场投资人想投高科技企业的话,选择还是比较少的。所以我推测现阶段券商对项目的争夺会高于其他,也就是企业方比较有话语权。说白了券商的价格比别家高,就可能在同行之间的竞争中胜出。

但如果未来达到一个相对平衡的状态,我觉得肯定二级市场的投资人话语权会增强。比如说跟美国资本市场类比,企业一开始跟投资人接触,根据投资人的反馈,定一个所谓的定价区间,再带着这个价格区间找投资人做路演,根据下单的情况,由公司管理层来决定发行价格,我觉得这是比较好的机制。

目前主板定价是确定的,23倍PE。所以可以看出科创板跟海外资本市场非常像。

新京报记者张姝欣陈鹏

编辑李薇佳校对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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