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级检察院联动依法妥善办理一起涉企案件

日期:10-09
涉企

原标题:广东三级检察院联动依法妥善办理一起涉企案件

这起违法占地案该如何办理?

广东三级检察院联动依法妥善办理一起涉企案件

近日,我国知名企业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温鹏程压在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因急于赶建设进度,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一分公司在没有取得林地使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开挖林地建造养猪场,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侦查。经广东三级检察院联动开展工作和公正审查,依法对涉案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妥善处理了打击犯罪与保护企业正常经营的关系,使该企业从业人员重拾经营信心和热情。

未经审批,企业挖林地建造养猪场

2018年10月,广东省南雄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广东省环保督查交办线索,反映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广东华农温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南雄分公司(下称南雄温氏公司)养猪废水直排农田造成污染。该分局经初查,于2018年11月20日以南雄温氏公司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侦查。

经查,南雄温氏公司于2008年至2013年期间,超林地使用审批手续开挖林地建造养猪场。犯罪嫌疑人李某时任南雄温氏公司的副经理,负责主持公司全面工作;犯罪嫌疑人区某时任南雄温氏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理各项林地使用审批手续。二人在明知公司没有取得林地使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仍执行公司决定开挖林地建造养猪场。

经林业技术工作人员鉴定,南雄温氏公司在南雄市南亩镇樟屋村委会、鱼鲜村委会附近的山场涉嫌非法占用林地231亩。犯罪嫌疑人李某、区某于2018年12月21日被南雄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宽严相济,三级检察院联动依法公正作出决定

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能否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消除刑事处罚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案件发生后,温鹏程第一时间向检察机关表达了自己的疑虑。

今年2月27日,南雄温氏公司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移送南雄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民营企业案件涉及利益群体众多,影响广泛,一定要确保案件依法妥善办理。”广东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种植养殖业是国家的民生工程,南雄温氏公司的养猪场更是当地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为稳妥处理此案,广东省检察院要求韶关市检察院和南雄市检察院不能机械办案,要深入挖掘案件发生背后的原因,既依法公正处理,又兼顾企业合法权益和规范发展。

审查起诉期间,韶关市检察机关仔细审阅案卷证据,多次组织有关方面座谈研讨,实地走访调查了解该养殖场,查实了南雄温氏公司因办养猪场占用林地的事实,但本案并非故意违反环保政策顶风作案的案件,而是在政府招商引资和企业合作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案件。南雄市检察院决定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终认为,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犯罪情节轻微,两名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悔罪,不需要判处刑罚,南雄市检察院于6月13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延伸职能,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办案的同时,我们发现南雄市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在监管、服务等方面存在不到位的地方。”办案检察官介绍。

记者采访了解到,南雄温氏公司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虽然得到了公正办理,但广东省检察院要求韶关市检察机关不能局限于就案办案,而要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社会治理。

6月20日,韶关市检察机关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南雄市委市政府、林业局、公安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座谈,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向林业、环保两部门和南雄温氏公司制发检察意见和建议。

针对该案,韶关市检察机关建议南雄市林业局对办案中发现的南雄温氏公司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强化监督管理,认真履行使用林地审核职责;建议南雄市环保部门对南雄温氏公司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督促该公司加快升级改造;建议南雄温氏公司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加快产业升级。

据了解,南雄温氏公司对检察建议及时作了回复,表示已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缴纳了费用,并将投资2亿元将种猪场升级改造为现代化高效猪场,杜绝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的污染,以实际行动回报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的依法保护。7月17日,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程向广东省检察院递交了感谢信,对广东三级检察机关充分贯彻国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利益的政策,促进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表示衷心感谢。

近日,南雄市检察院走访南雄市林业局跟进了解该案后续处理情况。目前南雄市林业局正有序地对南雄温氏公司相关林地使用办理审核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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