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燃一把火 不冒一处烟 不留一片黑 秸秆禁烧 长春这样干

日期:10-09
秸秆禁烧长春

原标题: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片黑秸秆禁烧长春这样干

秸秆焚烧污染管控是长春秋冬春季空气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

日前,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从今年10月到明年4月,按照秸秆综合利用“疏堵结合”的工作原则和“全域禁烧、全时段禁烧、全面禁烧”“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片黑”,确保“零火点”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严格的秸秆禁烧管控,必保铁腕治霾取得扎实成效。

落实属地主体责任

完善5级网格监管

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作为责任主体,切实对本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秸秆禁烧的组织实施。

按照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完善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5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明确网格长、各级网格员职责和监管区域,做到网格内耕地“块块有人管、监管无盲区”。

推动立法完善监管体系

强化现场联动执法

日前,《长春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按程序报批,预计近期颁布实施。《条例》严格规定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内容,明确了处罚要求。市政府印发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管控工作的通告》等相关文件,制定完善了秸秆禁烧包保督导、巡查检查、执法联动、网格化监管、量化问责、全天候检查、预警约谈、离田储运、计划烧除、考核奖惩等10项工作机制。

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将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对造成大气污染、导致财产损失、引发安全事故等后果,以及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全天候检查管控

5个工作组督导巡查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将以禁烧区为重点、以禁烧网格为基本单元,开展全天候的监督检查。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将实施24小时不间断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制止随意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市政府成立了分别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林业和园林局牵头的5个秸秆禁烧包保督导工作组,将按网格深入乡镇、村屯、田间地头,实地查看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灭火队伍建设、秸秆离田及综合利用情况。同时成立了巡查组,将采用常驻式巡查、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秸秆禁烧巡查检查。

强化禁烧宣传引导

年底完成秸秆离田

我市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利用新媒体、自媒体等新型宣传手段,广泛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市政府要求全市中小学校都要讲一堂“秸秆禁烧课”,让每个学生都回家宣讲、传达、普及秸秆禁烧规定,监督家长落实禁烧要求,入村入户、挨家挨户做好禁烧宣传教育。

目前,全市已划定离田秸秆的临时储运点688个,按综合利用秸秆、农民自用秸秆和废弃秸秆等类别,分类明确了秸秆离田数量、离田形式、离田时限及离田后去向,并逐一确定实施秸秆离田工作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在离田工作中,优先完成城市周边、国省干道和铁路两侧等重点区域的秸秆离田工作,禁烧区内其他地区逐步推进。

建立量化考核体系

严格落实奖优罚劣

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了《长春市秸秆禁烧量化考核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社区、村自治组织及秸秆禁烧工作相关责任人,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量化了不履行责任应当追责的情形,规范了责任追究方式和追究结果的使用。

在此基础上,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长春市秸秆禁烧绩效考核细则》,明确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大气污染防治指标体系,细化了秸秆禁烧工作得分、扣分原则,量化了城区和县区火点的扣分数。

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建立起秸秆禁烧日调度、周通报制度。市委、市政府将对不履行监管(包保)职责、不认真组织开展离田,造成露天焚烧火点数量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区域和责任人启动问责机制、追究相关责任,并对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对在禁烧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将给予适当奖励。

秸秆焚烧污染管控是长春秋冬春季空气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

日前,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从今年10月到明年4月,按照秸秆综合利用“疏堵结合”的工作原则和“全域禁烧、全时段禁烧、全面禁烧”“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片黑”,确保“零火点”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严格的秸秆禁烧管控,必保铁腕治霾取得扎实成效。

落实属地主体责任

完善5级网格监管

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作为责任主体,切实对本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秸秆禁烧的组织实施。

按照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完善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5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明确网格长、各级网格员职责和监管区域,做到网格内耕地“块块有人管、监管无盲区”。

推动立法完善监管体系

强化现场联动执法

日前,《长春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按程序报批,预计近期颁布实施。《条例》严格规定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内容,明确了处罚要求。市政府印发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管控工作的通告》等相关文件,制定完善了秸秆禁烧包保督导、巡查检查、执法联动、网格化监管、量化问责、全天候检查、预警约谈、离田储运、计划烧除、考核奖惩等10项工作机制。

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将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对造成大气污染、导致财产损失、引发安全事故等后果,以及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全天候检查管控

5个工作组督导巡查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将以禁烧区为重点、以禁烧网格为基本单元,开展全天候的监督检查。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将实施24小时不间断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制止随意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市政府成立了分别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林业和园林局牵头的5个秸秆禁烧包保督导工作组,将按网格深入乡镇、村屯、田间地头,实地查看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灭火队伍建设、秸秆离田及综合利用情况。同时成立了巡查组,将采用常驻式巡查、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秸秆禁烧巡查检查。

强化禁烧宣传引导

年底完成秸秆离田

我市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利用新媒体、自媒体等新型宣传手段,广泛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市政府要求全市中小学校都要讲一堂“秸秆禁烧课”,让每个学生都回家宣讲、传达、普及秸秆禁烧规定,监督家长落实禁烧要求,入村入户、挨家挨户做好禁烧宣传教育。

目前,全市已划定离田秸秆的临时储运点688个,按综合利用秸秆、农民自用秸秆和废弃秸秆等类别,分类明确了秸秆离田数量、离田形式、离田时限及离田后去向,并逐一确定实施秸秆离田工作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在离田工作中,优先完成城市周边、国省干道和铁路两侧等重点区域的秸秆离田工作,禁烧区内其他地区逐步推进。

建立量化考核体系

严格落实奖优罚劣

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了《长春市秸秆禁烧量化考核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社区、村自治组织及秸秆禁烧工作相关责任人,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量化了不履行责任应当追责的情形,规范了责任追究方式和追究结果的使用。

在此基础上,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长春市秸秆禁烧绩效考核细则》,明确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大气污染防治指标体系,细化了秸秆禁烧工作得分、扣分原则,量化了城区和县区火点的扣分数。

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建立起秸秆禁烧日调度、周通报制度。市委、市政府将对不履行监管(包保)职责、不认真组织开展离田,造成露天焚烧火点数量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区域和责任人启动问责机制、追究相关责任,并对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对在禁烧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将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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