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洪泽区人防办原主任因贪污受贿获刑

日期:10-08
贪腐贪污

原标题:江苏淮安洪泽区人防办原主任因贪污受贿获刑

2分钱的“返点”,拿多了便成了囚徒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防办原主任赵建东因贪污受贿被判刑

7月4日,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原洪泽县,2016年撤县设区)人防办原主任赵建东贪污受贿案,经洪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一审判处赵建东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众人眼里的“低调人”

2018年9月,淮安市洪泽区监察委依法对赵建东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在当地引起强烈震动。作为当地上世纪90年代最早一批被组织提拔使用的干部,赵建东25岁就走上领导岗位,先后担任洪泽县委办公室副主任、镇长、镇党委书记、县信息中心主任、县(区)人防办主任等职务。“在洪泽当地工作30余年,赵建东给人的感觉一直是很低调、不显山、不露水的那种。”当地一名熟悉赵建东的干部说道。

赵建东被调查前担任当地人防办主任,负责城市建设项目人防工程管理,属于典型的“香饽饽”。赵建东被调查后,很多人都猜测赵建东也是“栽”在人防项目审批上。然而,监委的调查结果却让所有人颇为意外。

“低调人”干出“糊涂事”

2004年2月,经过一段时间基层历练后,时年41岁的赵建东被任命为洪泽县信息中心主任,负责外宣工作。起初,赵建东工作一直都很努力,所负责的工作也多次得到肯定。然而,一次偶然的“发现”,却让这位“低调人”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2008年10月,赵建东负责的信息中心与淮安一家印刷厂签订了一份合同,负责当地一份内部参考资料的印刷。按照合同约定,该资料印刷费为0.4元每张。半年后,在一次系统内的交流活动中,赵建东意外发现周边地区也和该印刷厂签订了类似合同,价格却是每张0.38元。

“虽然每张印刷费仅便宜2分钱,但是因为量很大,可以省下不少钱……”得知情况后,赵建东第一时间联系了印刷厂老总。获知来意后,对方很爽快,同意降价。但是,由于当初签订印刷费是通过招标确定的,价格无法降低,印刷厂老总提出可以按照每张“返点”2分钱的形式完成“降价”。

2009年10月,印刷厂老总单独邀请赵建东到办公室“喝茶”,并将当年“返点”的2.2万元交给了赵建东。一贯谨慎的赵建东起初对这笔“返点”很小心,提出将钱放到公用账户上。但是,对方一句“行内的规矩,返点都是给负责人”的“善意”提醒,最终还是让其放下了戒心。第一笔2.2万元锁在办公室柜子半年后,被赵建东用于私人开销。2010年5月,第二笔1.61万元“返点”如期到达,最终也被赵建东收入囊中。

此后,每当经济上遇到“麻烦”,他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找印刷厂救急。9年间,赵建东将自己管理的资料印刷工作变成了个人贪腐的“工具”,通过虚增印刷费、建立“账外账”等方式,先后套取20余万元。

“朋友圈”内多途径敛财

2013年2月,赵建东卸任信息中心主任,接替此前因违纪被处理的洪泽县人防办原主任夏某。此时,人防办因主要负责人被处理,正处于整改期,刚履新不久的赵建东还算收敛。但仅仅过了一年,随着手上掌握的权力越来越大,赵建东逐渐迷失本性,在贪腐的路上渐行渐远。

人防办负责当地房地产配套人防项目的审批、核查以及人防异地建设项目费用的征收,身为单位“一把手”的赵建东很快便成了众多房地产老板围猎的“重点目标”。

几年的时间,赵建东的“朋友圈”越来越广,当地的很多开发商都成了他家中的“常客”,过去的“低调人”胆子也逐渐大起来。2014年5月,一家开发企业负责人因人防项目验收遭遇“麻烦”,找到了赵建东。考虑到之前自己父母生病、搬家等“大事”,对方都送来不菲的“礼金”,赵建东一边要求该负责人对项目进行整改,一边专门安排人到市里“活动”,帮助其掩盖问题,最终项目顺利过关,而赵建东也收获了3万元感谢费。

经查实,从2011年3月至2018年3月,赵建东利用担任洪泽县信息中心主任和县(区)人防办主任的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4万元,其中8.9万元来自6名房地产开发商的各种“礼金”和“感谢费”。

除了收“感谢费”,赵建东还多途径敛财,甚至连上级帮扶资金都没放过。2015年,赵建东为人防办挂钩帮扶的一村集体争取了上级帮扶资金人民币10万元。帮扶资金到账后,赵建东安排人专门到帮扶村领取了1.5万元的帮扶“感谢费”,并将其中的8000元占为己有。

上交全部贪腐所得

2018年6月,淮安市委巡察办在巡察过程中发现了赵建东贪污、受贿线索。当年8月28日,洪泽区监察委对赵建东有关问题进行初核,并很快掌握了赵建东贪污、受贿一系列犯罪事实。同年9月27日,依法对赵建东采取留置措施。11月13日,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期间,承办检察官认真审阅了该案的全部事实证据材料,依法先后6次讯问了赵建东。

2018年12月11日,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依法对赵建东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公诉中指控:2009年9月至2018年5月,被告人赵建东先后利用担任洪泽县信息中心主任、县(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等职务便利,单独或与他人共同侵吞公款人民币22.63万元,个人实得人民币22.43万元,用于个人支出。同时,在2011年3月至2018年3月,赵建东还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多家开发企业负责人9.4万元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面对铁证如山,赵建东这个曾经的“低调人”懊悔不已,他在看守所写下了长达28页的悔过书,主动要求将自己历年贪腐所得全部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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