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职人员须旁听庭审:用“以案说法”提升法治水位
每次旁听,可能都等于接受一次法治教育。
▲资料图。图文无关。图/视觉中国
据报道,近日,河南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据介绍,旁听庭审活动以网上观看庭审视频为主,也可到法院现场旁听。这引发社会关注。
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国家机关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而河南此举也是对这一政策的贯彻执行和积极落实。而从计入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学时学分,纳入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比表彰活动考核标准,也不难看出河南方面实施的力度和决心。
旁听庭审活动,不仅能够让国家工作人员熟悉司法程序,更重要的是,在相关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从纸面走到他们的触手可及的日常工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对国家工作人员来说,每次旁听可能都等于接受一次法治教育。
这必然会促使他们主动学习并掌握本专业的相关法律规定,提高日常工作中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规范工作流程;同时,对于一些平时可能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公务人员而言,也是一种警醒。让他们有机会真正拿起法律来对自己的行政行为进行衡量,从而保持清醒的头脑,知道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做的时候应该怎么做。
实际上,一些地方早已开始公务员旁听庭审的尝试,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比如,江苏某县曾发生一起盗伐林木行为,按照法规要求,县农委应该对其采取行政措施,并要求其修复受损林业生态。但在当地区检察院向该县农委发送检察建议,建议其对仲某盗伐林木行为依法处理后,县农委依旧置之不理。
此后,当地检察院以县农委怠于履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去年4月2日,该案开庭审理,并在审理后,判决确认该县农委行政违法。
当天,当地组织120余家行政执法机关的150余名工作人员,以及10位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此案。旁听庭审,既给当地的相关公务人员补上了一堂法治课,也对行政执法机关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还有效地遏制了行政不作为、慢作为现象。
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在有了制度上的保障之后,期待能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主动履职纠错的意识,实现“起诉一起、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规范公职人员行为。
□胡建兵(职员)
编辑陈静校对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