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减免更便捷
昨日,记者从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办理不动产登记收费优惠减免政策的通知》,明确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受理不动产登记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登记时,推行小微企业认定内部查询和承诺制度的方式进行减免不动产登记费,企业无须出具各类证明;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用。
不动产中心建立小微企业减免快速机制是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新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旨在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登记费优惠减免快速响应机制,优化减免流程,有效帮助小微企业快捷办理登记费减免手续,全力服务好小微企业的发展。
为切实方便和服务企业,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受理不动产登记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登记时,推行小微企业认定内部查询和承诺制度,企业无须出具各类证明。具体流程为:一是受理登记申请时增加询问内容,即询问申请企业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是否承诺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意补缴已免收的不动产登记费,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二是登记机构开展内部查询,即由登记受理人员根据企业提交的工商营业执照内容,查询小微企业库,查询属实的,在申请权利人类型、缴费单中选择小微企业选项,并打印查询页面作为减免登记费的依据材料。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用。
据了解,不动产登记机构对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是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改革发展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精神,请各小微企业在申请登记时主动申报减免登记费手续,维护好自身的权益。(昆明日报记者罗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