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日期:09-29
人大常委会

原标题: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正义网讯(记者匡雪通讯员岳宗毅)9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下称《决议》),细化实化了相关法律规定和检察改革举措,有力加强了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决议》共11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等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二是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的内涵、外延作出具体规定,明晰各业务条线的工作原则、主要内容和监督方式,特别是规定严格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巡回检察和派驻检察相结合,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建立实施行政检察年度报告制度,健全公益诉讼诉前会议、第三方评估等工作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损害等领域司法鉴定机构建设,探索实行对公益诉讼等重大典型案件先鉴定、后付费工作机制等;三是规定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素质能力建设、提升检察信息化应用水平等内容,推动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法律监督队伍;四是明确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协助配合义务,细化了拒不配合法律监督的责任追究措施;五是健全法律监督保障机制,规定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不依法接受配合法律监督、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等措施。

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陈勇介绍,面对当前检察职能深度调整、监督格局深刻变化、改革措施叠加推进的新形势,山东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最高检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试点工作,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决议》。山东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客观公正、监督与办案相统一、双赢多赢共赢等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为引领,进一步健全相关配套制度,积极配合人大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推动《决议》落地生效,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为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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