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赴泰旅游,租驾摩托、带电子烟通通要注意

日期:09-25
电子烟摩托

原标题:国庆假期赴泰旅游,租驾摩托、带电子烟通通要注意

新京报讯(记者王真真)国庆假期将至,泰国依然是备受中国游客青睐的出境旅游目的地。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提醒,国庆假期间赴泰旅游,要注意涉水、交通安全,遵守泰国环境保护及电子烟等有关规定,谨防购物陷阱和纠纷。

参加涉水项目要量力而行,打车前先确认打表计费

泰国南部普吉岛、苏梅岛、甲米、丽贝岛等风景秀丽的海岛是中国游客十分喜爱的旅游目的地,但因游泳、潜水等涉水项目造成的意外溺亡事故时有发生。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提醒,在海边游玩时,要提前了解当地海况,如遇风大浪急,泰方会在海滩竖起红旗,此时要遵从警示,不要下水。浮潜、海底漫步、海上摩托、乘船出海等涉水项目,也应量力而行。如选择参加,要全程穿戴救生衣并听从专业人士指导。

同时,空腹、饱餐、醉酒、极度疲劳等身体状态下勿冒险下水,如在酒店泳池玩耍,应选择营业时段,并确保有同伴或救生员在场,避免独自下水。

在泰国租驾摩托车旅游备受外国游客喜爱。按照泰国法律规定,在泰国租驾摩托车、汽车必须持有泰国驾照或国际驾照,否则发生事故将承担全责。大使馆建议在外出时,应尽量选择更加安全的交通工具,不要租驾摩托车,更不要将自己的护照等重要证件抵押给商家,防止影响后续行程。

泰国普遍车速较快,车辆右舵左行,与国内交通习惯相反,过马路时务必小心。乘坐大巴、面包车或出租车,务必系好安全带。“摩的”及“嘟嘟车”虽快捷方便,但缺乏安全保护,请谨慎选乘。如选择打车,应事先确认打表计费,记下车牌和司机执照号码,乘坐过程中看好随身物品。

泰国24处海滩禁止吸烟,电子烟属违禁品

泰国法律规定,在全泰国24处海滩禁止吸烟、丢弃烟头、乱扔垃圾,禁止抓捕、喂食海洋生物,禁止捡拾、踩踏珊瑚。参加深潜、浮潜等水上项目时,不得破坏海域内生态环境,违者将被判监禁或罚款。

此外,电子烟在泰国属违禁品,在泰国携带、使用、进出口、销售电子烟等行为均属违法,违者将被判监禁或罚款。

泰国法律还规定,每名游客仅允许携带1条烟(200支烟或250克烟草)和1瓶酒(不超过1公升)入境。同时,要注意不要将多人的烟酒放在一人行李内或在机场区域内交由一人保管,否则会被视为超量携带,需缴纳罚款。在各国(包括泰国)机场免税店内购买的烟酒同样受上述规定限制。

背包靠马路里侧斜挎,谨防购物陷阱和纠纷

大使馆还建议赴泰游客要妥善保管好护照、手机、钱包等重要物品,勿随身携带大量现金,财不外露。尤其在旅游景点、商场等人流密集处,请提高警觉,防止被盗被抢。

外出时,背包靠马路里侧斜挎,防止飞车抢包。深夜外出,应尽量结伴而行,避免独自赴僻静区域活动,打车时记下车牌号及司机执照号码,不去偏僻或情况复杂的街区。

外出购物时,可选择大型百货商场,其价格合理,质量有保证;且大多数商场售出商品后,在不影响商品二次销售的情况下,7天内可退货。购买贵重物品时最好货比三家,并记得索取发票。勿贪图便宜,如遇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商品,请谨慎购买,避免上当受骗。

如购买佛牌、护身符等物品,大使馆建议提前了解相关信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

如遇紧急情况,可拨打下列电话寻求帮助:

泰国报警电话191;

旅游警察热线1155(有中文服务);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86-10-12308/59913991;

中国驻泰国大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66-2-245-7010;

中国驻清迈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66-81-882-3283;

中国驻宋卡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66-81-766-5560;

中国驻孔敬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66-80-936-6070;

中国驻宋卡总领馆驻普吉领事办公室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66-94-595-6158。

新京报记者王真真

编辑李铮校对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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