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开展食品安全八项治理
按照深圳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和深圳市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切实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药安办)决定,自9月中旬起,在全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领域八大专项治理行动。该行动将一直持续到2020年全年。
据介绍,我市在食品安全事故与食源性疾病、微小餐饮与网络餐饮、食品流动摊贩、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畜禽私屠滥宰、行业潜规则、食品安全谣言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此次食品安全领域八大专项治理行动针对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治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身边的食品安全。
记者获悉,这次食品安全治理行动主要开展食品安全领域八大专项治理行动。包括:打击私宰畜禽产品与活禽非法交易专项行动,牛百叶及火锅店相关食品治理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已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潜规则隐患治理专项行动,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与“三无”食品治理专项行动,贝类水产品重金属、抗生素、禁用化学物质及兽药残留超标治理专项行动,水果蔬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治理专项行动,保健食品行业非法添加及虚假宣传整治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将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一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惩处一批违法犯罪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警示教育所有食品行业从业者,促进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分两个阶段开展:2019年9月至12月底为集中治理阶段,由市食药安办进行统筹督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深圳海关及其他食药安委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和任务分工,分别牵头、配合,积极落实;区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八大专项治理行动中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监督本辖区相关工作。集中治理阶段结束后,2020年常态化落实专项任务要求,认真梳理总结专项治理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加强八大领域的常态化监管,确保不出问题,并在此基础上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问题治理。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将广泛发动监督举报,市民可通过12315、12345反映相关食品安全领域的问题,同时,鼓励企业内部员工(吹哨人)和媒体对八大专项所涉及到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并发挥食药志愿者作用,开展专项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