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数罪并罚!这个官员无处遁形……
9月20日,广西河池市东兰县人民法院对宜州区原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蒙润武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7年,被告人蒙润武在工作中因玩忽职守而造成公共财产、国家遭受重大损失508万元;骗取公共财产,非法占有公款9万元;利用职务之便利,为广西某地产公司、邓某某等18个私营企业和个人在项目承揽、建设用地审批、改变土地用途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企业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2.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蒙润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人员财物;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之便利,骗取公共财产,非法占有公款,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贪污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蒙润武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悔罪,属坦白,并全部退赔贪污赃款、部分退赔受贿赃款,依法给予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一、被告人蒙润武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已缴纳)。
二、被告人蒙润武退缴至东兰县人民检察院退缴赃款人民币十五万元,依法没收,由东兰县人民检察院上缴国库。
三、继续追缴被告人蒙润武犯罪所得尚未追回的赃款,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