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环境部:把秋冬季攻坚行动与大范围停产画等号是无中生有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9月20日上午表示,今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治理攻坚方案正在征求意见,方案中没有涉及强制性错峰生产和大范围停工停产等内容,把秋冬季攻坚行动与大范围停产画等号是无中生有、不符合实际。
9月20日上午,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刘友宾表示,近年来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重点区域秋冬季期间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抓好秋冬季污染治理,就抓住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牛鼻子”。
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是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要求制定的。方案总体思路是一贯的,继承了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聚焦影响秋冬季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强调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同时强化组织保障,严格监督执法,确保责任落实。
他表示,2019年至2020年秋冬季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按照巩固成果、稳中求进的总要求科学设定的,充分考虑延续性、公平性与可达性。主要考虑因素包括上个秋冬季PM2.5浓度值,浓度值高的目标相应高。考虑过去两个秋冬季累计下降幅度,降幅小的目标相应高。另外,对于去年PM2.5年均浓度达标的城市进行豁免,不设置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对秋冬季PM2.5浓度较低的城市,要求其巩固成果。
与去年相比,今年秋冬季攻坚行动措施有一些主要变化。首先,更加强化依法依规。坚决反对“一刀切”,方案中,强制性错峰生产、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一律没有涉及,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严格依法依规。
其次,更加突出科学施策。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各地根据《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企业分类分级管控,达到A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适当少采取减排措施。
另外,更加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差别化指导,结合本地产业特征、发展定位等,确定治理方案。
据悉,目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正在向相关部门、地方、专家等征求意见,待攻坚行动方案正式印发后,生态环境部将指导重点区域各城市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责任编辑: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