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园林股权变动新进展交易获市场监管总局批准
东方园林股权变动一事再现新进展。
9月18日,东方园林公告称,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19]第346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收购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股份转让协议》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且获得经营者集中反垄断不予禁止决定之日起生效。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约定,《表决权委托协议》自《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标的股份过户至朝汇鑫名下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股份转让协议》已生效,《表决权委托协议》尚未生效。
编辑赵泽校对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