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觉哉: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者之一

日期:09-15
谢觉哉

原标题:谢觉哉: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者之一

谢觉哉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杰出的社会活动家,我国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者之一。

谢觉哉,原名谢觉斋,字焕南,学名维鉴,1884年5月出生于湖南省宁乡县(现湖南省宁乡市)。1919年参加五四运动,1921年加入新民学会,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4年10月,谢觉哉参加长征。红军到达陕北后,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内务部长兼秘书长,后又任司法部长兼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谢觉哉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部长。1959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1965年担任政协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1971年6月15日在北京逝世。

谢觉哉一生,不谋私利,不图虚名,廉洁奉公,艰苦朴素,实事求是,数十年如一日,甘做人民的公仆。他规定子女不能随便用他的车子,也常常对子女说:“我是共产党人,你们是共产党人的子女,不许有特权思想。”

在内务部工作时期,谢觉哉本着“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精神,除亲自参与制定各种救灾救济抚恤政策的制定,还奔波于各地灾区,访贫问苦,具体解决实际问题。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谢觉哉不仅亲自办案,典型示范,而且深入到全国各地法院,亲自查看案卷,大胆纠正冤假错案,更好地保护了人民的正当权益。

“为党献身常汲汲,与民谋利更孜孜”,这是延安时期人们向谢觉哉祝寿时赠送他的诗句,也是谢觉哉革命一生最真实的写照。

文/新华社记者刘良恒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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