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以政府基金撬动社会投资助推新旧动能转换
新华社济南9月13日电(记者袁军宝)山东省财政厅近日出台《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管理办法》,以规范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运作,增强基金服务新旧动能转换的能力。目前山东全省共有相关政府投资基金262只,认缴规模4394亿元。
办法提出,项目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省市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采取政府领投、市场跟投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积极支持重点项目落地与投资。项目基金采取认缴制,由省级引导基金联合市、县级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量身订制,基金规模根据项目实际确定。
项目基金政府出资部分,须由省、市、县(市、区)三级引导基金共同承担,出资比例一般不超过项目基金规模的50%,其中省级引导基金(不含各市出资)占比一般不超过项目基金规模的20%。市、县(市、区)引导基金出资比例,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但不低于省级引导基金出资比例。
在资金投向上,山东省提出,项目基金重点投资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双招双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重大产业项目、各类创新型企业和省级重点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着力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智慧海洋产业、医养健康产业等新兴产业项目,突出支持绿色化工产业、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产业、精品旅游产业、现代金融业等优势产业的改造升级。
山东省财政厅介绍,自去年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以来,相关基金投资项目达到1077个,实现投资额742亿元,带动社会投资3092亿元,基金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基金“招商引资”效益逐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