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省教师资格笔试9月23日起提交考试申请
新京报讯(记者高杨)9月12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考试科目共3科,科目一为《高等教育学》,科目二为《高等教育心理学》,科目三为《综合》。
考试时间共分为三次,第一次考试为10月19日、20日,设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大学、潍坊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五个考点。第二次考试时间为11月23日、24日,设山东师范大学、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两个考点。第三次考试时间为12月21日、22日,设山东师范大学一个考点。
据了解,考生需按所在学校要求选择考点。学校不作统一要求的,考生可灵活选择考点。“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根据各考点机房数量与考生数量自动编排考场。每科目最多两次考试机会,缺考视为放弃当前科目当次考试机会。已参加两次考试但仍有不合格科目者,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和所有科目考试。
在报名阶段,所有考生须于9月23日至10月9日登录“系统”提交考试申请,其中申请免试科目一、科目二的人员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全部参加2019年度岗前培训人员均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考试申请,未提交考试申请的考生,无论参加第一次还是最后一次考试都将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山东省教育厅提醒,教师资格笔试科目一、科目二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7〕63号)规定标准执行,每人每科次40元。科目三不收费。
通知强调,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试成绩无效,并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规处理,视情节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涉嫌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监管不到位、教育管理责任没落实发生考风考纪问题的考点、学校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处罚,对组织不力发生延误考试问题的考点取消考试承办资格,对发现弄虚作假、严重舞弊的考点、学校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新京报记者高杨校对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