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余家空壳公司虚开4亿余元增值税发票 8人被诉
成立公司虚开增值税被公诉
本报讯(记者蒋长顺通讯员陈昊)为获取非法利益,成立20余家空壳公司,互相或为其他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3000余份,税额合计达4亿余元。近日,湖北省郧西县检察院对魏某、吴某等8名被告人及2个被告单位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提起公诉。
2015年初至2016年10月,被告人刘某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委托福州财税某公司经营人陈某、嘉兴某管理公司业务员郑某、许某等人,在福建、浙江、湖北、贵州等地以注册、变更登记的方式成立了20余家空壳公司。
刘某实际控制20余家空壳公司后,在没有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除在20余家空壳公司之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通过被告人魏某、蒲某、施某等人以20余家空壳公司的名义为200余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被告人刘某通过20余家空壳公司从税务部门共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4000余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3000余份,票面价税额合计达4亿余元,200余家涉案公司用于抵扣税款合计1亿余元。
据悉,该案已于8月29日开庭,并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