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收受贿赂48次后,被抓了
今天(9月10日),《检察日报》透露了王光和案的诸多细节,披露了一个厅级干部走上违纪违法之路的心理剧变过程。
今年3月4日,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巡视员王光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从履历上看,这个落马官员长期在山东环保领域任职,曾任省环保科研所副所长、工程师,省环保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处长,省环保局总工程师等职。2000年9月,王光和任省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1年5月任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2014年3月任省环境保护厅巡视员,2015年7月退休。
退休将近四年后,王光和在今年5月被开除党籍。经查,王光和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违反生活纪律,对配偶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光和案的诸多细节,也在此后被曝光。据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王光和自2000年9月担任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至2015年7月退休,利用职权,共收受贿赂48次,为8家单位或个人提供帮助,涉案金额合计573万元。
收受贿赂48次,这对一个厅级干部而言,是一个十分可怕的数字,可见其腐败程度之深。“海运仓内参”(ID:hycplb)注意到,王光和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沦为“巨贪”,而是从“小贪”开始,在利益的诱惑下,逐步堕入违纪违法的深渊。
《检察日报》披露了这样的细节:2001年春节前,某公司老总到济南找到王光和,要表达一点“心意”。“我一开始并没有收下。”王光和后来交代说,“但是李某一再坚持,我觉得再不收显得自己不近人情,便收下了那1万元现金,从此心理上的防线便撕开了缺口。”
但是,贪婪的口子一旦撕开,就很那弥合。虽然1万元不算很高,但一个党员干部一旦涉及利益输送、权钱交易,往往就会越陷越深,难以自拔。果不其然,在尝到甜头后,王光和的堕落之路越走越远。在之后的13年间,借春节、中秋节之机,这个给他送钱的老总,先后25次送给王光和现金,合计28万元,这些钱都导致他告别了党员干部的初心,也不断践踏着为政者的底线。
值得注意的是,王光和的违纪违法问题,还与不正的家风有关。此前,常有媒体曝光落马官员的家风问题,王光和案再次说明,不正家风对一个党员干部的腐蚀是巨大的。据了解,在王光和573万元受贿款中,有225万元是其妻子向行贿人的借款,王光和事后得知后,不仅没有及时归还,而且多次为妻子的借款打掩护,借行贿人免除借款之机将钱据为己有。
正如《中国纪检监察报》曾讲,“好家庭离不开好家风,好家风能带来好政风。好家风既是以德治国的需要,也有利于正风反腐的开展。对领导干部而言,好家风尤为重要,培育好的家风,可以从思想上预防腐败”,如果王光和能够好好“治家”,或者王光和的妻子能谨言慎行,甚至劝阻丈夫悬崖勒马,或许他还不至于如此堕落。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面对党纪国法严惩的时候,王光和悔不当初,却也为时已晚。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时,王光和几度哽咽,深深忏悔:“随着职务的升高,自己思想上放松了要求,在身边人的奉承下,渐渐丧失了警惕”。王光和案再一次说明,“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在法律公正的审判面前,任何违纪违法的干部都不能有侥幸心理。
资料来源:中纪委网站、检察日报等
责任编辑:闫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