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原区长卢宇国违纪被党内严重警告

日期:09-10
违纪问题区政府

原标题:怀柔原区长卢宇国违纪被党内严重警告

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及其他违纪问题,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新京报快讯(记者沙雪良)北京市纪委监委9月9日通报:怀柔区委原副书记、区政府原区长卢宇国,因任代区长、区长期间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及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北京市纪委监委9月9日公开曝光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包括怀柔区委原副书记、区政府原区长卢宇国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

据通报,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卢宇国向承担怀柔区棚改项目的某公司项目经理刘某某借用奥迪A6汽车一辆,用于办理个人事务,共借用2至3次,每次借用时间3至7天不等。卢宇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卢宇国是一名“70后”,国防科技大学固体火箭发动机专业科班出身,曾在航天科工领域工作近20年,2010年8月从航天科工系统“空降”北京,任北京市国资委副主任(保留正局级),2014年参加援疆工作,2017年9月回京后任怀柔区代理区长,同年11月当选区长。

今年6月3日,怀柔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任命于庆丰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附件:

卢宇国简历

卢宇国,男,1970年12月生,汉族,河南潢川人,1998年6月入党,1992年8月参加工作,国防科技大学固体火箭发动机专业大学毕业,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曾任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三院二三九厂质量处副处长、处长,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三院二三九厂质量处处长、总师办主任、副厂长,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三院二三九厂副厂长、三十五所副所长(副总经理)、二三九厂厂长,北京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保留正局级)。

2014年11月任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新疆和田指挥部党委书记、指挥(正局级),援疆干部领队,新疆和田地委副书记。

2017年9月,北京市怀柔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代区长。

2017年11月,北京市怀柔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新京报记者沙雪良

责任编辑:王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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