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滨海:监督解决强制医疗执行不规范问题
江苏滨海:落实专项经费得到专业诊治
监督解决强制医疗执行不规范问题
正义网讯(通讯员李旻李文浩)“还是在家里好,多亏了你们我才能回家。”近日,江苏省滨海县检察院对解除强制医疗的对象进行了回访,已回家十个月的殷某高兴地对检察官说。
2018年3月初,滨海县检察院检察官在一次强制医疗例行检察中发现,2015年4月被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的殷某在医院食堂帮厨,其精神状态已经明显好转,跟当初的精神分裂形象判若两人。
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发现,医院三年来一直未对殷某定期开展评估鉴定,且类似殷某这种情况的还有6人,他们长期滞留在不具备强制医疗资质的滨海县第三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未被依法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执行。
目前,我国强制医疗相关法律规定尚不完备,江苏省综治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等十部门2015年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明确了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行免费救治,救治费用先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渠道支出,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予以解决。但该文件未明确强制医疗专项经费筹集、申报、结算的职能部门,致使专项经费长期得不到落实。
没有专项经费,“殷某们”就无法被送到定点医院规范治疗,而当地医院医疗水平有限,更没有资质和能力定期开展评估鉴定。不评估鉴定解除强制医疗,“殷某们”就不能回家。
针对这一现象,检察官没有只是简单地提出监督意见,而是着力从根本上解决强制医疗执行不规范问题。检察官主动走访相关职能部门,讲清问题症结所在,商请相关部门共同承担这一社会责任。
2018年3月25日,滨海县检察院针对7名强制医疗对象的治疗问题,从法律依据、政治站位、社会效果、人权保障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向职能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
滨海县委政法委随后牵头县财政局、卫计委、人社局、综治办等单位进行了专题会商,研究提出15日内将7名强制医疗对象转至定点医院收治,所有费用由卫计委先行垫付,县合管办采取特事特办进行基本医疗结账报销,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兜底,并以会议纪要形式将方案内容下发至相关单位整改落实。
在滨海县检察院的监督推动下,该县卫计委、公安局将7名长期滞留对象移送至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进行定点规范治疗,30万元治疗经费也同步落实到位。至此,强制医疗“执行难”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2018年11月,经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三个多月的评估鉴定,殷某被解除强制医疗措施,顺利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