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开展党内问责工作“回头看” 规范用好问责利器

日期:09-05
南宁党内问责工作回头看

原标题:南宁:开展党内问责工作“回头看”规范用好问责利器

今年以来,南宁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党内问责工作“回头看”,坚决纠正问责不力、问责泛化、任性问责、随意问责以及问责案件核查不清、定性不准、处理不到位等问题,通过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倒逼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入。

明确整治重点,围绕“三个不”问题深入“回头看”。一是围绕“问责范围不精准”的问题,即问责对象、问责事项扩大化,责任划分不准确现象,混淆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集体责任与个体责任的界限等现象。二是围绕“问责程序不严格”的问题,即不注重问责程序规范,未进行充分调查、未核实清楚便直接作出问责决定,甚至违反民主集中制,仅凭领导个人要求就官僚主义草率问责;先行作出问责决定、公开通报后才启动相关程序等现象。三是围绕“问责尺度不统一”的问题,即对定性量纪、问责方式、问责层级等把握不准,处置畸轻畸重,缺乏统一性和科学性,甚至出现“同案不同责”的现象。

分“三个阶段”实施。“回头看”自2019年7月底启动,至2019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由各县区纪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按照《南宁市党内问责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案梳理分析,查准找实突出问题,开列问题清单,并提出整改意见,抓好整改落实。第二阶段为全面检查,由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对各县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自查自纠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部署不认真、自查走过场、整改敷衍应付等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回头看”的,坚持严肃处理,确保工作实效。第三阶段为总结汇报,由各县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及时总结“回头看”好经验好做法,将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总结报告。

“回头看”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此次工作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深入查摆党内问责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强化建章立制,强弱项、激活力、抓落实,扩大“回头看”的综合效应。今年1至8月,全市问责党内失职失责问题27个,问责党的领导干部 26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3人,问责党组织2个。(南宁市纪委监委林世才韦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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