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院为破产企业引资续建楼盘稳定住民心
编者按:破产企业往往严重亏损或濒临倒闭,很多人认为破产就是晦气、倒霉,从而谈破产色变。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群星强调,破产并非意味着倾家荡产,人民法院通过破产重整程序,可以对生病企业进行充分救治,实现危困企业的浴火重生。近年来,湖北法院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制度价值,推出一系列改革性举措,挽救多家破产企业,保护了破产企业、债权人、职工等多方利益,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服务和保障。本报今起推出破产重整系列报道,揭示湖北法院在该领域的有益探索。
售出1359套房屋后,资金链断裂,项目停工,房地产公司面临破产。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受理这起破产重整案后,重新公开招募投资人,通过向第三方融资借款的方式使楼盘复工续建。该院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在网上召开债权人表决会的方式,成为湖北省首例、全国第二例。
“我们一辈子积蓄都花在这套房子上,怎么就成了烂尾?”2015年起,家美天晟武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简称家美天晟)办公楼前,陆续涌现讨说法的百姓。
据了解,家美天晟公司2010年以挂牌出让的方式竞得开发地块,由两股东分别独立开发“国际丽都”项目和“汉口印象”项目。
自2015年年初起,因资金链断裂,公司开始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严重影响公司经营,两个开发项目停工。而此时,两个楼盘总共2092套房屋已经售出1359套。因不能如期交付,导致系列诉讼。
2016年7月,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下称东西湖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家美天晟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债权人多达1620人,矛盾突出,破产重整后还需复工续建,竣工验收,给业主办证等问题。”东西湖法院民二庭庭长刘冬香说,尽管困难重重,最后还是采取政府和法院联动机制,将政府部门纳入清算组组成专班共同处置案件。
专班通过第三方平台公开招募投资人,为防项目再次烂尾,设定了预交1.5亿元定金的门槛,最终由汉阳造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16.82亿元竞价成功,成为重整投资人。
会务成本高、组织难度大,2017年4月25日,专班探索性地尝试通过当时才上线不久的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组织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2017年5月5日,东西湖法院依法批准家美天晟公司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重整后的家美天晟公司由新投资人汉阳造公司受让全部股权,投资款项专项用于支付重整费用和债权清偿。
2017年6月和12月,两个项目已售房屋成功交房,购房人每人也获得了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的交房逾期违约金补偿。其他各类债权人也按重整计划陆续获得债权分配。
“该案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安抚了广大购房人的情绪,也避免债务人其他产业受牵连,维护各方利益。”省高院民二庭副庭长李小丹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