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和我的祖国|1995年,检察官第一次向国旗宣誓
24年前,江西400名检察官在南昌八一广场,举行了一次向国旗宣誓活动。据考证,这是新中国检察官第一次向国旗宣誓。我有幸参与其中的部分组织工作,见证了这一重要的历史时刻。
1995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随后,最高检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促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官法的了解,为全面实行检察官法打下良好的社会基础。
当时我在江西省检察院担任办公室主任。看到通知后,省院常务副检察长高佩德把我叫到办公室,让我就检察官法的宣传工作拿出一个方案,准备在院务会上研究。
我思考了两天,写了一个《关于宣传检察官法的几点建议》,呈送给高佩德,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撰写一篇介绍文章,在《江西日报》和《江西法制报》上发表;二是省院与江西电视台共同举办一台以宣传检察工作为内容的电视专题文艺晚会;三是组织一次检察人员向国旗宣誓活动。高佩德看过以后,基本上认可。
当时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阙贵善正在中央党校学习,高佩德在家主持工作。在省院各处处长参加的院务会上,我起草的方案并没有被与会人员全部接受。对于方案中的前两项,大家基本赞同,个别同志稍微做了一点修改补充。而对于组织一次检察人员向国旗宣誓的活动,反对的人明显多于赞成的人。有的同志说:“只有党员入党才宣誓,其他的宣誓没有见过,好像不太合适吧?”有的人说:“为什么向国旗宣誓而不向党旗宣誓?难道检察官要把忠于党和忠于国家分开吗?”有的人说:“这种活动政治性太强,难以把握,建议不搞。”在现场的我很想辩解一下,高佩德制止了我。
会后,他和我继续留在会议室。他对我说:“什么事情第一次总是困难一些的,不要着急,再做做工作。你向最高检有关部门的领导请示一下,看看他们是什么态度。”
我给最高检办公厅的一位领导打了电话。这位领导很热情,但是也感觉到拿不准。他说:“其他的话我不好说,我只能告诉你,最高检现在还没有这个想法,其他省市的检察院也从来没有搞过,请你们慎重。”
我又给最高检政治部宣传部部长马莉莉打了电话。她听了以后很高兴:“这个点子好,有新意。”我把自己的担心说了出来,她说:“其他地方没搞也不说明什么,总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她的支持态度,给了本来孤立无援的我很大鼓舞。
我把电话内容向高佩德作了汇报。高佩德说:“最高检的同志既然没有明确反对,咱们就试着搞吧。”我明显地感觉到,他是很想搞的,只是因为有不同意见的人多,他还有一点顾虑。他说:“三件事情都由你负总责。”在后来的一次院务会上,高佩德向省院中层干部通报了检察官法宣传工作安排,对组织宣誓活动进行了一些解释。
我到江西日报社商谈发表宣传文章的事情。《江西日报》负责人说,法官法和检察官法是同一类型、性质相近的两部法律,省报发表两篇宣传介绍文章没有必要。建议你们和省高级法院商量,最好两单位共同撰写一篇文章。这位负责人说的不无道理,我不得不再去和省高院商量。省高院的一位负责人说,最高法并没有下发像最高检那样的通知,对在全国宣传法官法也没有明确布置,《人民日报》也没有发表两院共同署名的宣传文章。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省级法院参与撰写这样的文章不妥。这种说法虽然似是而非,但也不是一点道理都没有,我只好默默地离去。在报纸上发表宣传文章的事情就这样半途而废了。
文艺晚会的事情进展顺利。江西电视台模仿中央电视台的春节晚会,每月固定一场综合文艺晚会,当时是江西省收视率最高的电视节目。5月份晚会的主题确定为宣传检察官法,电视台与省院一道开始了紧锣密鼓地准备。
按照我起草的方案,宣誓活动在省院办公大楼门前进行。高佩德站得比我高,看得比我远。他说,宣誓既是一个面向检察人员的教育活动,也是一个面向社会大众的宣传活动,关起门来搞没有意思,还是在南昌的中心八一广场举行。
他主持召开了省院和南昌市检察院领导参加的协调会,决定在南昌市检察院及所属区院抽调300人,与省院的100人一起组成一个大方队,在八一广场的旗杆下进行宣誓。
宣誓当然要有誓词。誓词着实让我头疼了几天。没有现成的资料可供参考,唯一的办法就是自己来写。誓词这类文字不好写,稍有闪失就要犯政治错误。我翻开最高检文件汇编,怎么也找不到能直接搬来使用的文字。检察官法总则的文字过于概括,拿过来使用也不合适。时间一天天过去,其他准备工作已经就绪,领导不断向我催问誓词的事情,我再写不出誓词,整个活动就要受到影响。
我按照党员誓词的文字风格,模仿公安部关于人民警察政治教育大纲上的提法,把检察官法总则上的语言转换了一下,自己写出了一个风格还比较像誓词的文字。拿给高佩德审阅,他在案头上放了半天,读了一遍又一遍,可见他也是极为慎重的。最后他改动了几处,再交给了我。我安排文印室立即打印,次日一大早就发到了参加宣誓活动的检察人员手中。
5月20日,雨后放晴,南昌八一广场上彩旗飘飘。宣誓队伍从广场东侧入场,400名检察官身着崭新的检察服,戴着统一发放的白手套,迈着雄健的步伐,喊着整齐的口号,在旗杆下列队。而后,举行了隆重的升旗仪式。南昌市检察院从北京专门请来了南昌籍的天安门国旗班国旗卫士。国旗卫士按照天安门升旗的全套程序,一丝不差地把鲜艳的五星红旗升上了天空。
而后,南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龙彪同志领誓,400名检察官的誓言,惊天动地,气壮山河,在南昌上空回响。
江西省电视台等十多家省内媒体,《法制日报》等几家中央媒体到现场采访。
当晚,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对活动进行了报道,次日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重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新闻媒体都及时作了重点报道。两天之后,新加坡《联合早报》派记者到南昌采访,还有境外媒体打来越洋电话采访——这项活动在境外引起了意想不到的反响。
这个架势我从来没有见过。来的记者越多,媒体的规格越高,我的心里越紧张。我对高佩德说:“会不会惹出什么麻烦来呢?”他沉吟了片刻说,应该不会,如果有什么问题由他来负责。
几天以后,阙贵善在中央党校打来电话,说张思卿检察长给他打了电话,对这个宣誓活动给予高度评价,说“江西的这个头开得好”。
如今,检察官向国旗宣誓已经成为一项制度性安排,全国检察机关从上至下经常举行向国旗宣誓活动。每当在报纸上、电视中看到这类报道,我的心底都会涌起一阵热浪,那次难忘的宣誓立即浮现在我的眼前,热泪就会控制不住地滴落下来……
(作者系最高人民检察院退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