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藏“老政法”履新!28个省区市公安一把手同时任省府副手
撰文|余辉
掌舵西藏公安厅一年后,张洪波履新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据《西藏日报》,9月2日,西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张洪波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据政知君统计,目前31个省区市中,共28个省区市的公安一把手同时任省府副手,有三地例外。
“老政法”
张洪波,男,汉族,1965年3月出生,今年54岁,四川宣汉人,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6月参加工作,四川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学历。
1989年4月,24岁的张洪波到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劳改局政治处当科员,在西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自治区政法委、日喀则等地工作过。
2007年3月,张洪波任区政法委维稳办副主任(副厅),2009年9月任政法委副书记,工作1年后转任政法委副秘书长。
2010年9月,张洪波履新日喀则地委副书记,后担任日喀则地委常务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地区公安处党委书记(正厅)。2014年12月,张洪波任日喀则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
2015年10月,张洪波任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不到3年,2018年7月,张洪波再度履新,担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在张之前担任厅长的是刘江。
2018年6月,刘江跻身党委常委,现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
公安厅长兼任省府副职
公安厅长兼任省府副职,是中央的规定。
2003年11月18日,中央发布相关文件,明确提出各级公安局长“进班子”。据媒体统计,在2010年,曾有14个省区市的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一把手。
但这样的人事安排,因易使检察院、法院的独立办案、独立审判受到干扰而一直饱受争议。
曾有人大代表称,“政法委书记往往都身兼公安局局长,公安局本来是检察院的监督对象,但被监督者是监督者的领导,这个体制特别不顺”。
“政法委是领导公检法的。那么如果公安厅厅长同时担任政法委书记,当有人起诉公安厅,那法院是不是还要去请示被告?行政诉讼就可能没有意义了。”北大教授姜明安曾对中国青年报这样表示。
姜明安认为,政法委书记不再兼任公安厅(局)长,从体制上有利于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职责,“此外,还要严格规定政法委书记不宜介入个案”。
据媒体披露,2010年4月,中组部下发文件,要求省级政法委书记不兼任公安厅(局)长。
在十八大前后的地方换届中,多数省份的公安厅(局)长,不再任政法委书记,转而兼任副省长或省长助理。
在2015年时有媒体注意到, 31个省级政法委书记均不再兼任公安厅长。
28个省区市
今年以来,有多位省级公安厅厅长履新。
1月,曾任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的杨东履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同月,曾在国家安全部工作的周成方履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厅长。
3月,时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的衡晓帆赴内蒙古,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6月,时任海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的范华平北上,履新山东省公安厅党委书记,7月范华平成为山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7月,时任山东省青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的闫希军南下,履新海南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8月,西藏公安厅厅长张洪波履新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几番调整后,目前31个省区市中,共28个省区市的公安一把手同时任省府副手,北京、内蒙古和海南例外。
资料|人民网新华网西藏日报新京报中国青年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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