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启动,首次明确半数以上表彰扶贫济困

日期:09-02
慈善

原标题: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启动,首次明确半数以上表彰扶贫济困

首次明确“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县处级干部不超过20%。

新京报快讯(记者马瑾倩)民政部在今天(9月2日)举行的第四个“中华慈善日”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记者从会上获悉,此次活动首次明确一半以上表彰扶贫济困,县处级干部不超过20%。

民政部一级巡视员李波介绍,“中华慈善奖”是当前我国慈善领域的政府最高奖项,自2005年设立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十届,共表彰了1005个单位、个人、慈善项目、慈善信托。

设置4类奖项,表彰名额不超过150个

李波介绍,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对象为2017年至2019年,在我国慈善活动中,特别是扶贫济困活动中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单位、个人、志愿服务等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

评选共设置四类奖项,分别为慈善楷模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捐赠企业奖、捐赠个人奖。表彰总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50个。李波介绍,四类表彰名额原则上分别控制在30个、50个、40个、30个以内。

李波强调,此次“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不接受单位和个人自荐,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央群团组织等部级单位以及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进行推荐。评委会办公室接受推荐的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至2020年2月29日,逾期不再接受任何单位的推荐。

首次明确半数以上表彰扶贫济困,县处级干部不超过20%

相较此前十届,李波表示本次表彰将更加聚焦脱贫攻坚。首次明确将50%以上的表彰名额集中到扶贫济困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同时在评选标准中明确规定,优先考虑在扶贫济困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情况。

本届评选还首次明确“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一般不评选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干部,且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推荐审查公示等环节更加严格规范。李波介绍,首次明确了各省级民政部门和其他推荐单位在推荐前,根据推荐对象的类别和情况,征求意见的范围。审查方面,严重违纪、投票作假、严重失信等情况均不授予“中华慈善奖”。

新京报记者马瑾倩

编辑樊一婧校对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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