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N侵权第一案:胜诉仅获赔七千 VFine继续上诉

日期: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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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N侵权第一案:胜诉仅获赔七千 VFine继续上诉

新京报讯(记者白金蕾)近日,短视频MCN商用音乐侵权第一案于北京互联网法院第五次开庭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papitube公司构成侵权,赔偿原告版权方VFine Music及音乐人Lullatone经济损失4000元及合理支出3000元,共计7000元。

VFine将围绕侵权价值和维权成本的赔付金额继续上诉。司法界人士认为,本案具有跨国维权、短视频内容维权的取证难、价值确定难等侵权特殊性。

跨国维权成本、短视频商用价值界定存难点

VFine对法院做出的赴日维权支出成本部分仅赔偿3000元的审判结果深表惋惜。独立音乐厂牌Lullatone2018年得知原创歌曲《Walking on the Sidewalk》被博主Bigger研究所用作商业视频的配乐,由于跨国维权困难便在去年12月主动找VFine确立合作意向,希望后者协助维权。2019年1月开始,VFine本着和解优先的初衷进行沟通,长时间沟通无果后,启动法律程序维权。因此,VFine将继续上诉,争取这部分合理且应有的维权成本赔偿。

此外,短视频音乐商用如何定价存在难点。VFine认为国内流媒体平台等机构在侵权事件上的一般最低赔付标准为千次点击一元,本案涉事侵权视频播放量近600万次,即便是按照千次点击一元的赔付标准,也不止本案一审判罚结果。对于4000元的侵权赔偿,VFine表示无法认同。但也有司法界人士认为,短视频商用音乐的价格是否可以按照流媒体侵权来赔偿,也是值得商榷的。

2018年我国短视频市场规模达467.1亿元,如此庞大的市场却存在“侵权易维权难,成本高赔偿低”的侵权怪圈。因此中国数字音乐市场商用音乐版权的规范化很有必要,关系到整个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针对音乐版权商用的政策和法规正在完善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明确将“音乐产业发展”列入到“重大文化产业工程”中。

从2005年至今,国家版权局等部门连续15年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今年4月,国家版权局启动“剑网2019”,音乐、短视频成为重点关注对象。

8月2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实行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并指出,必须构建严厉的责任承担与执行保障机制,特别是加大赔偿力度,显著提高侵权人的违法成本,让侵权人无利可图。

在上述案件中,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审判结果中说,“音乐作品属于智力成果,自然人或者法人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的音乐作品的行为可能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当前知识付费的时代,每个人都应当树立版权意识,尊重他人的智力成果。”

随着国家政策法规落地及监督治理活动的持续推行,国内众多企业均自觉规范在音乐版权方面的商用行为。

编辑徐超校对李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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