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开听证为申诉人释法解惑

日期:09-01
刘凯

原标题:重庆:公开听证为申诉人释法解惑

“2016年12月22日,夏田说我打他爷爷,捅了我一刀,造成我重伤。他以前还犯过罪,为什么才被判四年?我不服!”申诉人刘凯说。

“夏田将你刺成重伤,根据刑法规定,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夏田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同时夏田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相关规定,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诉。考虑到夏田犯罪后没有赔偿损失,因此在量刑时酌定从重。法院判其有期徒刑四年,量刑是适当的。”原案承办检察官答。

8月28日,在国家检察官学院重庆分院参加全国控申检察业务培训班的80余名学员,现场观摩了由重庆市检察院主办的一场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由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乡镇工作人员、律师组成的5名听证员,向申诉人发问。

“在夏田服刑期间,你或者你的家人,有没有殴打过他爷爷?”

“我和夏田的爷爷是邻居。十年前,两家打过官司,因此产生了一些矛盾。2016年初,我弟弟曾经与夏田的爷爷因为割草的事吵过架,发生过抓扯,当时还报了警。但我们绝对没有打过他爷爷。”刘凯答。

问过申诉人,听证员随即向原案件承办检察官、复查案件承办人进行发问。

“夏田的经济状况如何?是否愿意赔偿刘凯的经济损失?”

“调查发现,夏田13岁时外出打工,因鲁莽冲动,走上犯罪道路,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刑满释放后,一直待业在家,基本没有收入。本案发生后,我们到监狱询问夏田,他对伤害刘凯的行为感到后悔,愿意改过自新,表示出狱后将积极赔偿刘凯的经济损失。”复查案件检察官介绍。

在全面了解案情、证据、处理情况和争议问题后,5名听证员休会评议。十分钟后,五人返回会场,当众发表了评议意见。

“本案是一起民间纠纷引发的伤害案件,事发有因,被告人已经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在监狱里进行改造,并表示出狱后将积极赔偿损失。希望申诉人原谅被告人,保持和谐的邻里乡亲关系。”

“今天,原办案检察官、复查案子的检察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还有镇上的领导,详细地给我讲法律、讲道理,我现在才弄清楚,法院判四年是有法律依据的。所以,我不再追究量刑上的事了。”刘凯在最后陈述意见时表示。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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