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台海核电上半年业绩暴跌失信未及时披露被出具警示函
新京报讯(记者朱玥怡赵毅波)台海核电失信再引关注。
台海核电最新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台海集团、公司、董事长及董秘于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25号)、《关于对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27号)、《关于对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王雪欣、马明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19]26号)。
四川监管局对台海核电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因台海核电未及时披露公司等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事项,同时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重大事项。
关于未及时披露失信,监管函显示,2019年3月25日,台海核电、台海核电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王雪欣及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被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经与租赁方和解,4月18日,上述失信信息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台海核电直至6月4日才对该重大事项进行披露。
此番失信最早由新京报报道。4月11日,新京报报道,台海核电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彼时,台海核电相关人士在电话中告诉新京报记者,事件是与平安有关,“集团通知我们,已经处理完了”。
四川监管局对王雪欣、马明采取监管谈话措施亦由于台海核电未及时披露公司等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事项,以及台海核电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重大事项。
监管函显示,王雪欣、马明在公司以上事项中,未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王雪欣、马明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王雪欣、马明须于2019年8月26日上午10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到四川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台海核电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主体高度重视上述决定书中提到的问题,将根据四川证监局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四川证监局报送书面报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作为台海核电的控股股东,台海集团于7月宣布获得来自四家机构的合计50亿元战略投资。深交所随即向台海核电下发关注函,就是否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等问题进行询问。
在8月27日的回复中,台海核电表示,按照台海集团与投资方的初步谈判结果,四家投资机构相互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且认可王雪欣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台海集团及台海核电的实际控制地位;目前,最终协议尚未签订,各方的最终持股比例尚未确定,公司暂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可能。
8月27日晚间,台海核电披露了2019年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5.65亿元,同比下降41.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22亿元,同比下降72.06%。台海核电表示,营收下滑系受国内核电建设放缓及新项目招标推迟影响。
此外,今年上半年台海核电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7亿元,上年同期为-5549.86万元,台海核电称系本期采购及相关税费等支出减少所致;今年上半年台海核电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620.5万元,上年同期为-873.73万元,台海核电表示,变动原因为本期筹资活动净流入较上期减少。
截至2019年6月30日,台海核电资产总计72.88亿元,负债合计39.78亿元。
新京报记者朱玥怡赵毅波
编辑刘晓阳校对陆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