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宿州埇桥:开展回访教育让监督执纪更有“温度”
“你心里也不要有压力,以后只要咱一心一意为群众,依然会获得群众的支持。如果有什么困难,可以向组织汇报,大家一起想办法解决……”
“谢谢你们,感谢组织对我的帮助,今后我一定会踏踏实实做人做事,绝不辜负组织,不辜负群众!”
这是宿州市埇桥区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宿州市埇桥区纪委监委把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作为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深入开展暖心“回访”教育活动,帮助受处分人员放下包袱,重新出发。1-7月份,共开展关爱帮扶136人次。
高度重视,压实责任。认真、详细传达宿州市纪委下发贯彻落实《关于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关爱帮扶工作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明确各级党委(党组)是责任主体,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问题亲自抓;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协助党委(党组)做好关爱帮扶相关工作,同时强化该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注重过程,访出实效。关爱帮扶责任人要根据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形,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综合运用面对面谈心、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经常与帮扶对象谈心交流,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卸下思想“包袱”。“刚被处分时,心理的确有负担,觉得因为一点‘小事’受到处分,感到很委屈,在工作中也产生抵触情绪,但是组织对我不抛弃、不放弃,让我感受到了温暖,再次重拾干事创业的激情。”一名受到处分的干部在接受回访教育时说道。
动态监管,建立台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动态更新受处分人员廉政档案,建立关爱帮扶工作档案,定期对符合回访条件的受处分人员情况进行更新。各级党组织在关爱帮扶工作结束后将关爱帮扶工作台账、《关爱帮扶情况登记表》等归入关爱帮扶工作档案。
“如何对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监督教育,是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的关键。”埇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开展回访教育活动,不断探究好的回访教育机制。(宿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