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共区域本姓“公”,这事做得公道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的此举值得在全国推广和普及。
公众有权共同享用公共区域,也有义务共同承担维护公共区域的秩序,这本是最简单明了的常识。但是限于公共区域的特殊性——公共性,这也导致了公共问题的解决所具有的复杂性和长期性特点。公共区域本姓“公”,妥善解决公共问题需要公权力的帮助和介入,这种解决思路本身就体现了公道和正义。
据云南网报道,8月20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举行听证会,对乘客应遵守的文明乘车秩序相关内容进行了增补。此次修改增加了不得在列车内大声喧哗、使用电子设备时不外放声音的规定。对于在火车、地铁内该不该禁止电子设备外放声音,一直以来都有争论。昆明的新规一出,随即登上了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不言而喻,网友关注的焦点自然是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的此举是否必要。对于乘地铁时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这件事,一些人的想法可能很单纯:我用自己的设备外放声音,对别人的生活能有多大影响?是否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小题大做”了?然而细细梳理就会发现,此种行为正涉及对公共物品所带来的难题的破解之道。
随着都市生活的迅猛发展,地铁、公交、公园、电梯等城市配套设施相继在各大城市涌现出来。作为具有公共属性的物品,其提供者必然是具有公共属性的机构,其享用者却是千千万万个真真切切的个人,“公地悲剧”的场景真实的出现在日常生活中。这次昆明的拟出新规——乘地铁时使用电子设备不得外放声音,正是试图解决公共问题的有效举措。
公共区域本姓“公”。地铁因其速度快、无堵塞、价格合理的特点,越来越成为人们首选的出行工具。然而一系列地铁不文明现象也雨后春笋般地涌现了出来:随地扔垃圾、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这一切不文明现象严重地影响了公众的出行体验,破坏了公共区域的正常秩序,给本应彰显文明风范的“公共区域”留下了私人的“劣迹”,破坏了公共区域的本质特性——公共性。
这事做的公道。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公共机构,通过举办听证会广泛听取民意,体现了程序正义的追求。而拟出的新规——乘地铁时使用电子设备不得外放声音,正是作为破解公共难题的“锦囊妙计”。地铁内的区域属于公共区域,其突出的特点是产权不清晰。解决地铁内的不文明问题仅靠道德约束势必显得孱弱和无力,通过将其纳入规则的范畴依靠纪律约束,这事做的公道且有效。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的此举值得在全国推广和普及。移动电子设备在方方面面便捷了人们的生活和工作,用电子设备听单词、听音乐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的常态,但在公共区域外放声音在方方面面都是不宜之举。于己,此行为降低了自身素质和教养;于人,此行为破坏了本属公众的秩序和安静。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用规则守护秩序,用公权力彰显公道,为在全国破解此类公共难题树立了标杆,争当了楷模。
孙文静(中国政法大学2017级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