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出逃两次的副院长投案:10年前“双规”时跳窗逃跑被全城通缉
出逃10年后,68岁的李胜林再次出现在媒体上。
湖南省益阳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李胜林涉嫌职务犯罪,已主动投案,正接受市监委监察调查”。
据当地媒体披露,李胜林系侦察兵出身,于1982年从部队以连级干部身份转业,身体素质较好,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
分到法院系统后,他从书记员、审判员一步步做到了审判长、庭长、副院长。在2006年,李已经退居“二线”,不再担任中院副院长一职,而在2009年,他被全城通缉。
“双规”期间跳窗而逃
2009年4月初,一份通缉令张贴在了益阳城区各个角落,通缉令称:
李胜林系涉嫌重大刑事犯罪重要案犯,于2009年4月1日12时40分畏罪潜逃。
李于1951年10月16日出生,其身份证号为:43230119511016205x,身高1.70米左右,出逃时头发较乱,蓄须,上身着黑色灯芯绒夹克衫,脚可能有伤,穿白色球鞋。
通缉令承诺,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5万元奖励。
李胜林曾一年出逃两次。
据红网报道,益阳纪检系统相关知情人士在2009年曾介绍,李胜林因涉嫌受贿被市纪委“双规”,关在一家宾馆的房间,接受办案人员调查。
在“双规”期间,李装作很配合的样子。4月1日中午,李称要上厕所,把水放得哗哗响,以麻痹办案人员。之后,他突然把门拉开冲到走廊尽头,有一扇窗挡住了去路,李抬脚踢开窗户跳下楼去,夺路狂奔。
在这次出逃之前,李胜林因牵涉某一案件,2008年曾被纪委人士叫去谈话,但李后来跑了,随后消失得无影无踪。为此,纪检部门还在《益阳日报》发布公告,要求李胜林限期到案,协助调查。
“搞权钱交易”
2009年5月12日,益阳新闻网发布消息称,经中共益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报请中共益阳市委常委会批准,给予李胜林开除党籍处分。
那李胜林究竟犯了什么事儿?
益阳市外宣办负责人曾在2009年5月对《南方日报》回应,“李胜林担任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期间,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搞权钱交易,采取各种手段收受贿赂,数额巨大。”
观海解局注意到,李胜林出逃后,坊间关于他的传闻颇多,伴随着这次主动投案,更多的谜题将在不久之后得到答案。
资料|红网潇湘晨报益阳新闻网等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孟亚旭
责任编辑:祝加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