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将开展大整治利剑专项行动 对违法排污“亮剑” 为期两个月

日期: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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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市生态环境局将开展大整治利剑专项行动对违法排污“亮剑”为期两个月

市生态环境局将开展大整治利剑专项行动对违法排污“亮剑”为期两个月

▲利剑专项行动将从8月29日起开展全媒体资料图

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强化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特别是四大国考断面水质的改善,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将从8月29日起开展为期2个月的违法排污大整治利剑专项行动。

据了解,本次整治专项行动以四大国考断面所属流域为重点,尤其是茅洲河、石马河、东引运河和寒溪河流域,将覆盖全市域,以电镀、表面处理、阳极氧化、漂染、印花、洗水等重点行业以及工业废水回用零排放企业、零散废水产生和转移企业以及“散乱污”涉水企业为检查重点,其中将对电镀、表面处理、阳极氧化等重污染行业企业实现检查全覆盖。

本次整治行动,采取“白+黑”、“5+2”、异地交叉执法方式重拳打击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未完善环保验收手续擅自投入生产的,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将可能面临以下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责令关闭。

超标排放生产废水的,根据违法情节严重程度将可能面临以下处罚: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将按日连续处罚;责令改正、责令限制生产、责令停产整治或责令停业关闭;涉嫌污染环境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生产废水的,根据违法情节严重程度将可能面临以下处罚: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将按日连续处罚;责令改正、责令限制生产、责令停产整治或责令停业关闭;移送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涉嫌污染环境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市生态环境局表示,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非法排污环境违法行为。如有发现,可拨打举报电话:12345。(记者查雨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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