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地走访化纠纷 释法明理促执行

日期:08-26
涉企

原标题:实地走访化纠纷释法明理促执行

实地走访化纠纷 释法明理促执行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助力案件执行,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司法营商环境,近日,宁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盛乐带队到企业走访调研,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副院长蔡骏清及执行局相关同志参加调研。

宁河法院在办理天津金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天津来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纠纷一案中,诉讼阶段保全了天津来源公司在天津普润泽实业有限公司处未付购房款。执行阶段,天津普润泽实业有限公司接到履行到期债权通知书后,对部分未付购房款提出异议。鉴于执行阶段不审查,区法院依法告知申请人天津金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天津普润泽实业有限公司提起代位诉讼。

院党组高度重视涉企案件,为了维护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于盛乐一行深入被告方天津普润泽实业有限公司,充分倾听其意见诉求,面对面释法、心连心交流、实打实解惑,经过法、理、情相结合的耐心讲解,最终得到了企业对依法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使得整个执行过程有序进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通过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宁河法院将以此为契机,为企业提供精准化司法服务,加强法律指导、诉讼引导和纠纷疏导,推进涉企执行案件分析研判,让企业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倾力护航辖区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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