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法院深入学习省高院扫黑除恶指导意见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日期:08-22
纵深发展高院深入学习

原标题:河曲法院深入学习省高院扫黑除恶指导意见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本网讯8月20日上午,河曲法院利用每日晨会时间,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的指导意见》,河曲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贾赟主持会议,对《指导意见》进行全文传达和解读,并对全院扫黑除恶工作作进一步安排部署。

贾赟院长重点就准确运用法律政策、切实做好“三同步”工作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继续深挖彻查“保护伞”“关系网”、打财断血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同时结合河曲法院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要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同时要继续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继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区分重点,区别对待。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按照作用和地位不同,分别科处与其罪责刑相适应的刑罚,对黑恶势力的组织者、领导组、头目、骨干成员和“保护伞”,要充分体现“依法严惩”的方针,全方位、全过程体现从严惩处精神;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具有的法定或酌定从轻情节,依法从宽处理,体现“宽严相济”精神。

二要切实做好“三同步”工作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在审理重大涉恶案件时,要及时制定“三同步”工作方案,做到依法办理与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无缝衔接、同步同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对审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切实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

三要继续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善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继续深挖彻查;进一步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充分运用追缴、没收、责令退赔、判处财产刑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等多种手段,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案财产的处置力度,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正面宣传、战果宣传,为专项斗争创造正能量充盈的社会舆论氛围,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贾赟院长强调:全体干警,尤其是办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法官及扫黑办全体成员,要充分认识《指导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对《指导意见》全文要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持续深入学,把握其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精准掌握办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各项具体操作规程和方法步骤,严格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从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审判职能、完善工作机制、深挖彻查“保护伞”、打财断血、开展调研分析、参与综合治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队伍建设等九个方面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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