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济市副市长、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党工委委员韩波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运城市纪委监委对永济市副市长、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党工委委员韩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韩波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安排下属人员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会议记录,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购物卡;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房产;违反廉洁纪律,违规让企业支付其个人消费费用,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违反工作纪律,在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履行指导、监督职责不力,致使不符合条件的3人违规当选,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承揽工程、协调解决企业问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同时,在担任城东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期间,单独或伙同时任城东街道党委书记吕某某,包庇邓某某及其团伙成员,纵容邓某某团伙从事违法活动,致使邓某某长期把持基层政权,聚敛钱财,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韩波身为党的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运城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请运城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韩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韩波简历
韩波,男,汉族,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山西省永济市人,大学学历,199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永济市清华乡乡长助理、虞乡镇党建办公室副主任、虞乡镇政府副镇长,永济市城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兼任运城市五老峰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
2016年8月至今任永济市副市长,2018年8月兼任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党工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