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港媒:香港实习律师公然辱警申请“转正”被驳回
海外网8月22日电据香港《文汇报》22日报道,近日多个社交平台流传一封信函,涉及一名曾发表侮辱言论的实习律师,因律政司否认其认可资格而不能成为正式律师,引发广泛关注。多名法律界人士21日在接受采访时则强调,律师是专业人士,需要遵守诚信、声誉、诚实及可信赖等要求,不能做出或发表令人质疑的个人政治取向,进而影响专业操守的行为或言论。
网上流传的律政司信件(图源:星岛日报)
律政司反对其律师申请
据了解,香港社交媒体“连登”21日流出一篇题为《律政司要DQ讲“黑警死全家”》的帖文,指有一名法律系学生在完成事务律师两年实习后、成为正式律师前,需要取得律政司的不反对信件(no objection letter),才可以正式认许成为事务律师。但律政司司长以该名实习律师曾发表“黑警死全家”的言论,反对其律师的申请。
据《橙新闻》报道,律政司发言人21日晚表示,根据香港《法律执业者条例》,如果法院认为申请人符合作为高等法院的律师,法院可准许该申请人获准许为律师。根据香港《认许及注册规则》,律政司司长有责任向法院作出申述,协助法院决定申请人是否可获准许为律师。律政司不会就个别案件作出评论。
律师执业不能受政治取向影响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解释,实习律师要成为正式律师,须向法庭提出申请,而在申请过程中,律政司会审视申请人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包括是否有案底、曾否被投诉或触犯过色情、诈骗及暴力等罪行。同时,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诉,审查过程十分严谨。
他强调,无论大律师或律师都需要遵守专业守则,而身为法律专业,在执业时不能受个人喜好以至政治取向所影响。
针对近日的连串暴力冲击事件,有部分人打着“法律界人士”的名号滥用法律专业、误导公众。马恩国直言,无论煽动者是法官、大律师还是律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煽动他人犯法也属违法。
律师“钻法律空隙”有违专业精神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傅健慈指出,近日有部分法律界中人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教人走法律空隙,直接或间接妨扰或破坏社会秩序,有违专业精神。律政司反对该等人正式成为律师的申请是合情、合理和合法的,值得支持。
他强调,身为律师应该持中立的态度,如果一直带着仇视的心态,即使成功执业也会令人质疑其处事存有偏颇。
民建联司法及法律事务副发言人叶俊远则认为,近期,有部分打着“法律界人士”名堂不断散播歪理、误导公众,煽动暴徒破坏社会秩序。他认为,该名实习律师的言论明显是公开攻击警员及其家人,令人质疑他一旦正式成为律师,将会以个人的政治取向凌驾其专业守则。(海外网/李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