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前7个月处分54名厅局级干部
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212人,“小官贪腐”216人。
新京报快讯(记者沙雪良)今年前7个月,北京市共处分厅局级干部54人,县处级干部272人,“小官贪腐”216人。
8月21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公号清风北京,发布2019年1至7月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通报:2019年1至7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纪内信访举报15528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1535件,谈话函询2195件次,立案2606件,处分1735人(其中党纪处分1531人)。
前7个月,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厅局级干部54人,县处级干部272人,乡科级干部391人,移送司法164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212人,“小官贪腐”216人。
据通报,北京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9030人次,增长31.2%。其中,第一种形态7118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8.8%;第二种形态1270人次,占14.1%;第三种形态342人次,占3.8%;第四种形态300人次,占3.3%。
新京报记者沙雪良
责任编辑:闫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