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殴打公交司机官员家属均到案受罚,涉事官员被停职
新京报讯(记者王瑞文雷燕超实习生路圆梦)“河南一公交司机遭官员家属殴打,1人被拘1人尚未到案”一事有了新进展。今日(8月21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发布通报称,另一人岳某静也已到案。
监控视频显示,杜某在马路上拦公交车。受访者供图
涉事官员家属及司机均受到行政处罚
新京报此前报道,8月20日下午,河南省平顶山市公交司机娄珍珍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在7月23日开车时,遭到平顶山市新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某军的妻子岳某静和岳母杜某殴打,其中一人未到案。
今日(8月21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新城公安分局获悉,7月23日19时40分许,平顶山市新城公安分局接到一起公交车司机与乘客因纠纷引发的警情。经依法调查,7月23日19时许,30路公交车女司机娄珍珍(女,37岁)在行驶过程中,与乘客杜某(女,62岁)因小孩乘车问题发生言语纠纷。
19时35分许,在该公交车行停至公正路翠湖路口西侧公交站时,杜某从车后门下车行至前门处,双方继续发生争执,娄珍珍先后于车上、车下用随车携带水杯里的水、水桶里的污水泼洒杜某,杜某在车下用随身携带水杯里的水回泼娄珍珍,后该公交车继续行驶。
19时40分许,该公交车返程行停至公正路翠湖路口东侧公交站时遇见杜某,双方再次发生言语冲突,杜某女儿岳某静(女,37岁)随后赶到现场,与杜某一同上车殴打娄珍珍。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杜某、岳某静的行为涉嫌殴打他人,娄珍珍的行为涉嫌公然侮辱他人。7月30日,当事双方书面同意调解处理。后双方反复自行调解未果,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8月19日、21日,新城公安分局先后以殴打他人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杜某行政拘留13日并处罚款800元,对违法行为人岳某静行政拘留14日并处罚款900元;对公然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人娄珍珍行政拘留3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监控视频显示,涉事官员家属殴打公交车司机,有乘客上前阻拦。受访者供图
涉事官员被停职
今日(8月21日)上午,娄珍珍告诉新京报记者,她看到警方出具的《处罚决定书》上没有写杜某拦车及拉拽方向盘等行为。娄珍珍表示,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行为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希望警方能够公正处理。娄珍珍还告诉新京报记者,事发近一个月,没有任何人向她道歉,且医药费都是其自行承担的。
此外,警方出具的《处罚决定书》显示,杜某于2017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处罚过。
对于杜某及岳某静与新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某军间的亲属关系,平顶山市检察院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情况通报称:为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公正处理网络反映的“平顶山副检察长家属殴打司机”事件,经平顶山市检察院和新华区委研究,暂停新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某军职务,责令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对于公交司机娄珍珍被拘留的处罚依据及为何岳某静一月未到案等问题,新京报记者今日多次联系新城公安分局及办案警官,均未获回复。
新京报记者王瑞文雷燕超实习生路圆梦
编辑白馗校对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