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4”公益广告宣传这么干

日期:08-21
窗口单位文明旅游

原标题:“1+14+4”公益广告宣传这么干

昨天召开的全市创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专题推进会议指出,要市区联动、部门联动,落实好“1+14+4”要求和“2+8种形式”,迅速掀起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热潮。

“1+14+4”要求:把握“一条主线”、聚焦“14个主题内容”、侧重“4个副题”。

把握“一条主线”

即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条主线贯穿始终。

聚焦“14个主题内容”

即围绕“热爱祖国、诚信敬业、孝老爱亲、勤劳节俭、文明家风、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用餐、志愿服务、垃圾分类、生态文明、乡风文明、弘扬传统文化、关爱未成年人”等14个主题内容。

侧重“4个副题”

即窗口单位(包括政务大厅、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要有诚信主题,景区、景点(包括公园、旅游集散中心、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出入境大厅等)要有文明旅游主题,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包括心理健康辅导站、青少年课外活动场所、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以及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要有关爱未成年人主题,乡镇要有乡风文明主题。

“2+8种形式”

2种主体形式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8种具体形式即在窗口单位要有行业规范,在中小学校要有学生守则,在街道社区要有市民公约,在窗口单位、市场、商场要有诚信承诺,在公共文化设施类要有道德模范展,在公园景区类要有文明旅游提示,在政务大厅、窗口单位、志愿服务站、活动场所要有工作制度,在主次干道、社区、商业大街、公共广场等要有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等8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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